立法會

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會議

日 期:2002年4月22日(星期一)
時 間:下午4時30分
地 點:立法會大樓會議室A

議程
I.通過以往會議的紀要

2002年3月14日會議的紀要
(立法會CB(2)1622/01-02號文件)

II.上次會議後發出的資料文件

香港調解中心提供有關加拿大、澳洲及美國德薩斯州強制調解計劃的資料,以及刊登於Law Society's Gazette第90/1期關於調解的文章
(立法會CB(2)1574/01-02(01), (02), (03)及(04)號文件)

III.下次會議的討論事項

有待研究的事項一覽表
(立法會CB(2)1617/01-02(01)號文件)

行政署長於2002年3月20日發出的函件及隨函夾附關於香港特區與內地間交互執行判決安排的擬議總綱的文件
(立法會CB(2)1431/01-02(01)號文件)

IV.任命法官的程序
(下午4時40分至5時25分)

有關任命法官程序的諮詢文件
(已於2001年12月12日隨立法會CB(2)662/01-02號文件發出)

下述各方提交的意見書:
(a) 行政署長
(立法會CB(2)1617/01-02(02)號文件)

(b) 司法機構政務長
(立法會CB(2)1617/01-02(03)號文件)

(c) 香港大律師公會
(立法會CB(2)1624/01-02(01)號文件)

(d) 香港律師會
(立法會CB(2)1617/01-02(04)號文件)

(e) Tony YUEN Tat-tong先生
(立法會CB(2)1617/01-02(05)號文件)
有關就諮詢文件所提交意見書的摘要
(立法會CB(2)1624/01-02(02)號文件)

V.誠信基金
(下午5時25分至6時)

2002年2月6日的新聞剪報
(立法會CB(2)1379/01-02(01)號文件)(已發出供事務委員會2002年3月20日會議之用)

前律政署於1995年所發出"有關法律服務的諮詢文件"摘錄
(立法會CB(2)1379/01-02(02)號文件)(已發出供事務委員會2002年3月20日會議之用)

前律政署於1996年所發出"有關諮詢工作及擬議日後工作路向的報告"摘錄
(立法會CB(2)1379/01-02(03)號文件)(已發出供事務委員會2002年3月20日會議之用)

政府當局擬備的文件
(立法會CB(2)1617/01-02(06)號文件)

民主黨2002年4月20日提交的意見書
(立法會CB(2)1689/01-02(01)號文件)
(只備英文本)

*VI.持續性侵犯兒童
(下午6時至6時30分)

2001年2月20日會議的紀要摘錄
(立法會CB(2)1617/01-02(07)號文件)

政府當局擬備的文件
(立法會CB(2)1617/01-02(08)號文件)

香港大律師公會及香港律師會2002年4月22日聯合提交的意見書
(立法會CB(2)1689/01-02(01)號文件)
(只備英文本)

VII.其他事項


* 所有其他立法會議員均獲邀出席會議,參與議程第VI項的討論。

立法會秘書處
議會事務部2
200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