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 通过会议纪要
(下午2时30分至2时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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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1)2535/01-02号文件 (在2002年9月17日发出)
| - | 2002年7月5日会议的纪要;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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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1)20/02-03号文件 (在2002年10月18日发出)
| - | 2002年9月19日会议的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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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与政府当局举行会议
(下午2时35分至4时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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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1)85/02-03(01)号文件 (随附于后)
| - | 助理法律顾问于2002年9月18日致政府当局的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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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1)85/02-03(02)号文件 (随附于后)
| - | 政府当局于2002年10月8日致助理法律顾问的覆函;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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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1)2514/01-02(05)号文件 (在2002年9月12日发出,附件B的 中文本其后在2002年9月16日随立法会 CB(1)2525/01-02号文件发出。)
| - | 政府当局就2002年7月5日会议席上提出的若干事项而提供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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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2002年4月12日随立法会CB(3)541/01-02号文件送交议员参阅的条例草案文本
标明修订事项的条例草案文本[立法会CB(1)2164/01-02号文件附录III(在2002年7月4日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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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其他事项
(下午4时25分之后)
(先前发出的各份其他有关文件载于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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