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 于2002年5月14日会议席上提出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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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2040/01-02(01)号文件 | - | 政府当局的回应 - 有关济助付款的杂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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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2017/01-02(01)号文件 | - | 由法律事务部拟备的比较表,就《致命意外条例》之下"死者的受养人"与条例草案中"合资格人士"的定义作出比较(于2002年5月21日随立法会CB(2)2017/01-02号文件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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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2017/01-02(02)号文件 | - | 由法律事务部拟备有关近期判决的判给额的摘要(中文及英文本分别于2002年5月22日及2002年5月21日随立法会CB(2)2043/01-02及CB(2)2017/01-02号文件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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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2017/01-02(03)号文件 | - | 法律事务部于2002年5月17日致政府当局的函件(于2002年5月21日随立法会CB(2)2017/01-02号文件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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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2040/01-02(02)号文件 | - | 政府当局就法律事务部于2002年5月17日发出的函件作出的回覆(容后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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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继续逐项审议条例草案的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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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