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01/02-12

立法会
议程

2002年1月9日星期三下午2时30分

I. 提交文件

附属法例/文书法律公告编号
1.《2001年电子交易(豁免)(修订)(第2号)令》282/2001
2.《〈1998年酒店住宿(杂项条文)条例〉(1998年第39号)2001年(生效日期)公告》283/2001
3.《〈2001年旅馆业(费用)(修订)规例〉(2001年第212号法律公告)2001年(生效日期)公告》284/2001
4.《2001年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期货合约)(征费)(修订)(第3号)令》296/2001
5.《2001年银行业条例(根据第2(14)(b)条作出的宣布)公告》297/2001
6.《〈2001年公司(修订)条例〉(2001年第27号)2001年(生效日期)公告》298/2001
7.《〈2001年动植物(濒危物种保护)条例(修订附表)公告〉(2001年第237号法律公告)2001年(生效日期)公告》299/2001
8.《〈公司(上市公司的财务摘要报告)规例〉(2001年第249号法律公告)2001年(生效日期)公告》300/2001
9.《2001年商品交易(合约征费)(修订)(第3号)规则》301/2001
10.《2002年储稅券(利率)公告》1/2002


其他文件

第49 号法律援助服务局
2000-2001年报

(由政务司司长提交)


II. 质询

1. 李家祥议员问:

有关当局在未来15年內,将共投资2千亿元在不同项目的铁路工程上。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每项铁路工程的预算分项开支,包括施工、铺设路轨、安装讯号设备、购置车卡及其他细项的费用;

    (二)该等铁路工程完成后,铁路网络将会增加的公里数目,以及每公里铁路的平均港元建造成本;这成本与现行铁路的建造成本比较为何;及

    (三)每公里的新铁路及现行铁路的建造成本,与邻近地区(包括內地)的相关成本比较又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运输局局长

2. 刘炳章议员问:


据报,房屋局局长表示政府已规划及预留足够已开发及平整的土地,应付未来8年人口增长带来的额外房屋需求。关于出售这批土地的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这批土地的总面积、可供建造的住宅单位数目及其他详情分别为何;请按地区提供分项资料;

    (二)当局分别按照甚么准则,以决定哪些地段应纳入和在何时纳入"供申请售卖土地一览表"、以及应否把在财政年度终结时土地一览表上仍未售出的地段纳入下年度的土地一览表內;及

    (三)有何途径让发展商购买以往曾纳入土地一览表但仍未售出的地段?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房屋局局长
规划地政局局长


3. 李柱铭议员问:

规划署在去年10月批出一项为期约18个月、名为"香港具景观价值地点研究"的顾问合约。研究的主要目的是搜集香港景观的分布地点和其他基本资料,以便当局日后评估大型工程对该等地点的影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当局进行这项研究的原因;是否因为许多景观备受发展计划威胁;若然,哪些地点的景观受到威胁;

    (二)在未完成这项研究及制订相关措施时,有何短期措施保护各个景观;及

    (三)为何这项顾问研究需时18个月才能完成,而且还不包括咨询工作;会否考虑增设例如资料搜集员等临时职位,以便尽早完成这项研究?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规划地政局局长

4. 周梁淑怡议员问:


关于打击买卖未完稅香烟活动,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去年分别有多少人因贩卖未完稅香烟而被拘捕、检控和定罪;与前一年的有关数字如何比较;

    (二)去年分别有多少人因购买未完稅香烟而被检控和定罪;及

    (三)香港海关将会采取甚么措施,以防止贩卖未完稅香烟的活动转趋活跃?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库务局局长

5. 邓兆棠议员问:


有关当局曾表示天水围天富苑J座、天颂苑K座及L座的地基巩固工程预计分别会于2002年2月、4月及10月完成,而对天悦村两座租住公屋不寻常裂痕进行的修补工程预计会于2000年9月竣工。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上述每项工程的进度及最新预算开支;

    (二)涉及天富苑及天悦村的工程的最新预算完工日期;及

    (三)若有工程延误的情况,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房屋局局长

6. 冯检基议员问:


规划地政局局长于2001年3月8日致函本会规划地政及工程事务委员会,表示当局会向市区重建局(简称"市建局")提出一系列建议。关于市建局的工作,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上述函件中每项建议的进展;当局如何促使市建局落实有关建议;以及如何处理市建局决定不落实政府建议的情况;

    (二)是否知悉市建局的工作进展及未来计划;及

    (三)政府及市建局会否定期向立法会交代市区重建工作的进展;若会,时间表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规划地政局局长

*7. 麦国风议员问:


据悉,截至去年12月1日,在1 914名注册视光师当中,有1 121人并不具备正式注册所需的专业训练资格并只获准临时注册。这些临时注册视光师须受执业限制,包括不能使用诊断剂。但一般市民却不易分辨正式注册和临时注册的视光师。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计划采取措施逐步减少临时注册视光师的人数;若有计划,时间表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当局是否有措施协助临时注册视光师获取正式注册视光师资格;若有,详情为何;及

    (三)现时有何监管措施确保临时注册视光师提供达专业水平的服务,尤其是在使用药物及配制隐形眼镜方面?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卫生福利局局长

*8. 涂谨申议员问:


关于內地人士来港定居的数字,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自1997年7月1日至上月底,根据居留权证明书("居权证")计划来港定居的人数,其中分别有多少人在来港时是"少于20岁"及"20岁或以上";

    (二)目前居权证申请已获批准但仍留在內地的人数,其中分别有多少人是"少于20岁"及"20岁或以上";

    (三)目前当局正在处理由內地各公安局办事处转交的居权证申请数目,其中分别有多少名申请人是"少于20岁"及"20岁或以上";及

    (四)是否知悉,內地有关部门在1998至2001年期间,每年平均每天批出多少个单程通行证,以及去年平均每天使用了多少个分配给香港永久居民在內地子女的单程通行证的名额?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保安局局长

*9. 吴亮星议员问:


据报,因应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新形势,內地金融机构计划聘请港澳地区人士,以加强竞爭力。关于促进本港和內地的人才交流,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计划成立粵港人才信息交流中心("交流中心"),以配合并促进两地人才的交流;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鉴于当局曾表示核实招聘员工的內地机构的背景方面有困难,而设立交流中心,则必须解决此困难,当局有否考虑采用其他解决方案,例如交流中心在发布人才信息时提醒资料使用者应自行核实有关资料;

    (三)设立交流中心涉及的其他困难详情为何;及

    (四)拟于本年成立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广州经济贸易办事处会否主动促进粵港人才的交流;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教育统筹局局长

*10. 黃成智议员问:


关于为只完成中三或以下程度的人士提供进修机会,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在现时并非就读于普通学校而年龄介乎15至25岁的青少年当中,只完成中三、中二、中一及中一以下程度的人士数目分别为何;

    (二)在职业训练局过去3年提供的全日制课程当中,可供只完成中三人士报读的课程学额总数,以及该数字在同期內所有全日制课程学额总数中所占的百分比;及

    (三)现时为未完成中三辍学的青少年提供的进修途径为何,每年藉该等途径提供的学额总数为何,以及有关学额是否足够应付需求?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教育统筹局局长

*11. 余若薇议员问:


终审法院首席法官于2000年2月成立民事司法制度改革工作小组,以检讨高等法院的民事诉讼规则和程序。工作小组在2001年11月发表的《中期报告及咨询文件》中指出,高等法院在2000年审讯的民事案件当中,最少一名诉讼人是沒有律师代表的案件占40%至50%。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会否研究部分民事案件诉讼人沒有律师代表的原因,以及这情况对他们进行诉讼的影响;

    (二)会否考虑采取措施,提供法律服务予沒有律师代表的诉讼人;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会否考虑扩大法律援助辅助计划的适用范围及放宽申请资格,让更多民事案件诉讼人能获得法律援助?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政务司司长

*12. 陈国强议员问:


本年度的"青年职前综合培训 ─ 展翅计划"提供4类单元式训练课程。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每类课程的名额总数以及至今接获的申请数字;并就每个超额申请的课程列出其超额比率及原因;

    (二)按行业分项列出属"职业技能训练"类别课程的申请数字;及

    (三)每类课程目前的平均单位成本?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教育统筹局局长

*13. 何俊仁议员问:


关于屯门、元朗及天水围区的居民的就业问题,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最近3季,屯门、元朗及天水围区的居民每季的失业率、就业不足率及工资中位数分别为何,与全港数字如何比较;及

    (二)有何措施纾缓有关居民的失业问题,以及加强他们的就业竞爭力,例如会否藉优惠措施鼓励投资者在该等地区开设业务以增加区內职位,以及加强该等地区的对外交通设施以缩短居民越区上班的交通时间?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教育统筹局局长

*14. 梁富华议员问:


关于医院管理局、公帑资助护理院舍及复康中心聘用根据《雇佣条例》(第57章)不属连续受雇的临时雇员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目前受雇于上述机构的临时雇员人数分别为何,并请按该等人员的职位及初次受聘年份列出分项数字;

    (二)有关机构根据哪些准则决定是否提供连续性雇佣合约给临时雇员;及

    (三)过去3年,有多少名临时雇员获提供连续性雇佣合约,并按他们的职位列出分项数字?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卫生福利局局长

*15. 陈婉娴议员问:


关于3条过海行车隧道的汽车流量,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每条隧道的设计最高每日行车架次;

    (二)过去3年,每条隧道的每月平均每日行车架次;

    (三)在每条隧道最近一次收费调整的前、后6个月期间,各条隧道每月的平均每日行车架次;及

    (四)当局会采取甚么措施以均衡3条隧道的汽车流量?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运输局局长

*16. 石礼谦议员问:
(译文)

负责《环境影响评估条例》(第499章)附表2所列的指定工程项目的发展商,除非获得豁免,一律必须遵行法定的环境影响评估程序,并须取得环境许可证,才可展开有关建筑工程。环境保护署署长可在发出许可证时订明条件,例如指定须采用的建筑方法及机器等,以减轻工程对环境的不良影响。承建商经常发现订明的建筑方法及机器等并不实际可行,但为避免受到惩处,仍须遵从这些规定。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当局会采取甚么措施,以解决承建商的困难?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环境食物局局长

*17. 朱幼麟议员问:


据报,上海市有关当局在去年年中抽样化验了36家企业经销的53种茶叶产品,发现有18种产品样本的含铅量超出国家标准。鉴于本港有从內地入口茶叶,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有关部门有否定期抽样化验在本港出售的茶叶的重金属成分;若有,去年的化验样本数目及结果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环境食物局局长

*18. 杨耀忠议员问:


关于大学生的英语水平,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5年,当局每年用作提升大学生英语水平的拨款总额及分项数字为何;

    (二)是否知悉,各由公帑资助的专上院校计划为即将毕业的学生举办的英语能力测试的运作详情;该等院校会否成立一个跨院校机构统筹有关工作(例如厘定试卷和改卷);若会,何时成立和每年所需资源为何;及

    (三)当局有否计划把达到上述英语能力测试的某一水平定为有关公务员职系的一项入职条件?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教育统筹局局长

*19. 陈伟业议员问:


天水围及东涌多个和谐式公共租住屋村("公屋")单位的晒衣架设置在厨房窗外,由于十分接近抽油烟机的排气口,以致在晒衣架上晒晾的衣物很容易被油烟沾污。此外,居民曾多次反映晒衣架的设计欠佳(例如厨房窗口高度不当,他们在晒晾较重衣物时容易失去重心,过去甚至曾发生女居民在晒晾衣物时坠楼之意外)。因此,部分住戶在其单位的客厅或厨房外墙自行安装晒衣架,但最近却被屋村管理公司要求将此等未经批准的晒衣架拆除,居民因此无法晒晾衣物。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房屋署:
    (一)在设计公屋单位时,把晒衣架设置在厨房窗外的原因,以及曾否考虑厨房窗口高度不当可能会对居民构成危险;及

    (二)有何具体措施解决晒衣架设计不良的问题;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房屋局局长

*20. 李华明议员问:


根据《市区重建局条例》(第563章),市区重建局("市建局")在拟备其业务纲领时,须遵循由规划地政局局长制订的《市区重建策略》("《策略》")。《策略》的《规划参数和财务指引》订明市建局须按商业原则运作;但据报市建局的首个5年发展计划所涉及的重建项目,尤其是土地发展公司未完成的25个重建项目,预计大部分会出现财政亏损的情况。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上述商业原则有否规定市建局须透过重建项目赚取利润;若然,在预计多个重建项目出现财政亏损的情况下,市建局如何符合须按商业原则运作的规定;及

    (二)市建局如何能够在按商业原则运作的前提下,达致《策略》所定的保存文物古迹及保留地区历史特色的目标?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规划地政局局长

* 以书面答覆的质询

III. 法案

首读

1. 《2001年赡养费欠款利息条例草案》

2. 《2001年人事登记(修订)条例草案》

二读(辩论中止待续)

1. 《2001年赡养费欠款利息条例草案》民政事务局局长

2. 《2001年人事登记(修订)条例草案》保安局局长


IV. 议案

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动议的决议案

工商局局长动议议案,修订于2001年11月28日提交立法会会议省览的《2001年应课稅品(修订)规例》(即刊登于宪报的2001年第248号法律公告)
    (议案內容载于附件
V. 议员议案

  1. 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动议的决议案

    吴霭仪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2. 议决就2001年12月12日提交立法会会议省览的《2001年扣押入息令(修订)规则》(即刊登于宪报的2001年第260号法律公告),将《释义及通则条例》(第1章)第34(2)条所提述的附属法例修订期限根据该条例第34(4)条延展至2002年1月16日的会议。

  3. 市区重建项目

    涂谨申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本会强烈要求有关当局遵守及实践就市区重建对立法会及居民所作的承诺,并尽快宣布市区重建项目。

    就涂谨申议员议案提出的修正案
    冯检基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本会强烈要求"之后删除"有关当局遵守及实践",并以"政府促使市区重建局采纳政府"代替。

    出席的政府官员:规划地政局局长

  4. 《儿童权利公约》

    何秀兰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5. 本会促请政府尽快促使法例及政策与《儿童权利公约》互相协调,以履行本港作为公约适用地区的国际责任。

    出席的政府官员:民政事务局局长 立法会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