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

2001年10月24日(星期三)上午10时45分
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会议议程

文件编号事项
1.EC(2001-02)20建议更改总目174和175项下的编制,以便成立公务及司法人员薪俸及服务条件咨询委员会联合秘书处,并由2001年12月1日起,把总目174项下2001-02年度编制的 年薪总值上限提高1,548,340元,即由8,258,000元增至9,806,340元

(出席人员:公务员事务局副局长/公务员薪俸及服务条件常务委员会秘书长/纪律人员薪俸及服务条件常务委员会秘书长)

2.EC(2001-02)21建议开设四个常额职位,包括政府总部规划地政局一个首长级丙级政务官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点)、地政总署一个总产业测量师职位(首长级薪级第1点),以及规划署一个政府城市规划师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点)和一个总城市规划师职位(首长级薪级第1点),以提供首长级人手支援,监察和协助推行为期20年的市区重建计划

(出席人员:规划地政局副局长/规划地政局首席助理局长/ 地政总署助理署长/规划署助理署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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