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拟议主要官员问责制及相关事宜
小组委员会会议

日期:2002年4月24日(星期三)
时间:上午8时30分
地点:立法会会议厅

议 程
  1. 选举主席

  2. (上午8时30分至8时35分)

  3. 与政府当局举行会议

  4. (上午8时35分至10时30分)

    (a)建议研究次序及范畴
    (立法会CB(2)1691/01-02(02)号文件)

    (b)公众咨询

    (c)会议日期
    (立法会CB(2)1691/01-02(03)号文件)

    向小组委员会发出的有关文件

    (a)政府当局就主要官员问责制提供的文件(在2002年4月17日立法会会议上向议员提供)

    (b)与"对离任政府首长及离任政府高级人员进行的活动所作的规限"此份研究报告有关的文件
    (立法会CB(2)1676/01-02(01)(02)(03)(04)号文件)

    (c)"在选定国家中政府高级人员的任命程序"此份研究报告的节录部分(立法会CB(2)1677/01-02(01)(02)(03)号文件)

    (d)与律政司司长一职有关的文件(立法会CB(2)1678/01-02(01)(02)(03)号文件)

    (e)有关拟议制度是否符合《基本法》的文件(立法会CB(2)1679/01-02(01)号文件)

    (f)在政制事务委员会会议上提出的关注及意见摘要(立法会CB(2)1691/01-02(04)号文件)

  5. 下次会议日期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2
2002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