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拟议主要官员问责制及相关事宜
小组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日 期:2002年5月7日(星期二)
时 间: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2时45分
地 点:立法会会议厅

议程
  1. 研究范畴一览表第I至III项的续议事项


  2. 由研究范畴一览表第IV项开始继续进行讨论


  3. 研究范畴一览表 -- 附录I

    已发出的有关文件一览表 -- 附录II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2
2002年5月6日

附录I

研究拟议主要官员问责制及相关事宜
小组委员会

研究范畴一览表

政制事务局提供有关主要官员问责制的立法会文件
(有关的段落数目)

I.一般事项

1.符合《基本法》的问题 8(a)

2.推行拟议制度的时间安排 2、3、附件一及附件二

3.就拟议制度制定主体法例的需要

4.行政长官/主要官员/常任秘书长/立法会之间的宪制关系



5.行政长官的权力和职能及其问责性

6.中央人民政府与主要官员之间的关系

II.拟议制度下聘用的主要官员

1.主要官员的人数及其政策范畴 11至13

2.把律政司司长一职纳入拟议制度 14及17

3.公务员事务局局长一职 18至19

4.主要官员在行政会议的职能和角色 13

5.政务司司长的职能和角色 14及15

6.财政司司长的职能和角色 14及16

7.制定类似英国《大臣守则》的守则以订明主要官员的职能并规管其操守



III.行政会议的职能、组成方式及运作 13

IV.各个政策局的分拆、合并及保留 24至25

1.公务员事务局 25

2.政制事务局 25

3.民政事务局 25

4.保安局 25

5.工商及人力的政策范畴 24(a)

6.经济事务及资讯科技的政策范畴 24(b)

7.财经事务及库务的政策范畴 24(c)

8.环境食物及卫生福利的政策范畴 24(d)

9.房屋及规划地政的政策范畴 24(e)

10.运输及工务的政策范畴 24(f)

11.教育的政策范畴

V.拟议制度下的公务员体制

1.常任秘书长 20至21

2.公务员体制 23

3.有否需要制定一套与英国《公务员守则》相若的《公务员守则》



4.有关加强政府架构的McKinsey报告书

VI.行政长官办公室 26

VII.局署关系 34至37

VIII.咨询及法定组织及其他公共机构的检讨;拟议制度对该等组织/机构的角色和职能的影响

34至37

1.此等组织/机构的例子包括香港金融管理局、香港电台、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及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



IX.宪制惯例的发展和制订

X.与主要官员的任命、聘用和免职有关的事宜

1.提名、任命及与政府签订合约的程序 10

2.终止主要官员的合约及主要官员的免职 12

3.品格审查及健康检查 46

4.整套聘用条件(包括薪酬)

38至44

(a)对行政长官及司法机构內其他可资比较职位(例如终审法院首席法官)的影响



5.聘用条款及条件 9至10

6.行政支援 45

XI.利益冲突 27至30

XII.有关公务员在拟议问责制度下获聘任为主要官员的安排

47至48

XIII.法定职能的移转 31至33

1.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第1章)第54A条提出的决议草拟本

附件一

2.《2002年释义及通则条例(代替附表6)令》草拟本 附件二

XIV.对财政及人手的影响 49至51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2
2002年4月26日

附录II

研究拟议主要官员问责制及相关事宜
小组委员会

已发出的有关文件一览表

I.一般事项

立法会CB(2)1679/01-02(01)号文件--政府当局就下列事宜向政制事务委员会提供的文件:推行新的聘用制度,按有别于公务员的条款聘用主要官员会否抵触《基本法》

立法会CB(2)1735/01-02(01)号文件--政府当局就"问责制的合宪性"拟备的文件

立法会CB(2)1787/01-02号文件--立法会CB(2)1735/01-02(01)号文件所引述的4宗个案的法庭判决的网页

立法会CB(2)1803/01-02(01), (02), (03)及(04)号文件--法律事务部就立法会CB(2)1735/01-02(01)号文件所引述的4宗个案的判决拟备的资料摘要

立法会CB(2)1809/01-02(01)号文件--政府当局就行政长官/主要官员/常任秘书长/立法会之间的关系、行政长官的权力和职能及中央人民政府与主要官员之间的关系拟备的文件

立法会CB(2)1822/01-02(01)号文件--政府当局就"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第54A条提出的决议"所拟备的文件

II.拟议制度下聘用的主要官员

立法会CB(2)1678/01-02(01), (02)
(03)号文件
--香港大律师公会的意见书及政府当局提供有关律政司司长一职的文件

立法会CB(2)1734/01-02(01)号文件--律政司司长的现行角色

立法会CB(2)1734/01-02(02)号文件--公务员事务局局长的现行职责安排

立法会CB(2)1734/01-02(03)号文件--政务司司长的现行角色和职责范围

立法会CB(2)1734/01-02(04)号文件--财政司司长的现行角色和职责范围

立法会CB(2)1734/01-02(05)(06)号文件

-行政会议的现行角色和成员组合

III.行政会议的职能、组成方式及运作

立法会CB(2)1809/01-02(02)号文件--政府当局就"行政会议"拟备的文件

立法会CB(2)1822/01-02(02)号文件--政府当局就"香港法例中有关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的提述"拟备的文件

IV.各个政策局的分拆、合并及保留

V.拟议制度下的公务员体制

立法会CB(2)1809/01-02(03)号文件--政府当局就"公务员"及"公务人员"拟备的文件

随立法会CB(2)1810/01-02号文件
发出的IN23/01-02号文件

-资料研究及图书馆服务部就"《英国公务员守则》"拟备的资料摘要

随立法会CB(2)1810/01-02号文件
发出的IN25/01-02号文件

-资料研究及图书馆服务部就"有关英国公务员管理的若干事项"拟备的资料摘要

立法会CB(2)1822/01-02(03)号文件--立法会秘书处就《麦健时报告书》(McKinsey Report)拟备的资料摘要

立法会CB(2)1822/01-02(04)号文件--政府当局就"保持公务员队伍廉洁守正、诚信不阿的特质"拟备的文件

VI.行政长官办公室

VII.局署关系

VIII.咨询及法定组织及其他公共机构的检讨;拟议制度对该等组织/机构的角色和职能的影响

IX.宪制惯例的发展和制订

X.与主要官员的任命、聘用和免职有关的事宜

立法会CB(2)1677/01-02(01), (02)(03)号文件--有关"在选定国家中政府高级人员的任命程序"的研究报告的研究摘要、第5部及第6部

XI.利益冲突

立法会CB(2)1676/01-02(01), (02), (03)(04)号文件--有关"对离任政府首长及离任政府高级人员进行的活动所作的规限"的研究报告的研究摘要及第6部

XII.有关公务员在拟议问责制度下获聘任为主要官员的安排

立法会CB(2)1758/01-02(01), (02), (03)及(04)号文件--有关在问责制下获委出任主要官员的公务员的退休金安排的文件

XIII.法定职能的移转

XIV.对财政及人手的影响

其他有关文件

先前会议所提出的事项

立法会CB(2)1691/01-02(04)号文件
(中文本随立法会CB(2)1710/01-02号文件发出)

-立法会秘书处拟备、综述在政制事务委员会会议上提出的关注及意见的摘要文件

立法会CB(2)1711/01-02(01)号文件--政府当局就委员先前在政制事务委员会会议上所提事项拟备的文件

立法会CB(2)1762/01-02(01)号文件--2002年4月18日政制事务委员会会议上提出的事项

立法会CB(2)1775/01-02(01)号文件--2002年4月29日小组委员会会议上提出的事项

立法会CB(2)1821/01-02(01)号文件--2002年5月3日小组委员会会议上提出的事项

一般

立法会CB(2)1711/01-02(02)号文件--何秀兰议员建议由小组委员会进行研究的范畴一览表

立法会CB(2)1728/01-02(01)号文件--研究范畴一览表

立法会CB(2)1728/01-02(02)号文件--小组委员会的会议安排

立法会CB(2)1733/01-02(01)号文件--2002年4月24日的新闻公告,內容有关经济学人讯息部发表有关香港的报告(下称 "经济学人报告")(只备英文本)

立法会CB(2)1733/01-02(02)号文件--2002年4月24日的新闻公告,当中政府当局就经济学人报告作出回应

立法会CB(2)1733/01-02(03)号文件--2002年4月24日的新闻公告,內容讲述政务司司长在香港英商会午餐会上,就拟议主要官员问责制致辞的全文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2
200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