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行政长官选举有关的附属法例小组委员会
日期:2001年12月3日(星期一)
时间:上午8时30分
地点:立法会大楼会议室A


议 程

I.与政府当局举行会议

《行政长官选举(选举呈请)规则》

(a)规则文本(2001年第241号法律公告)

(b)立法会CB(2)451/01-02(04)号文件--政府当局提供的对照表(已发出)

(c)立法会CB(2)451/01-02(06)至(09)号文件-- 《行政长官选举条例》第34条、《香港终审法院条例》第22及24条、《香港终审法院规则》及《香港终审法院费用规则》(已发出)

(d)立法会CB(2)484/01-02(02)号文件--政府当局就助理法律顾问2001年11月22日一函作出的回应(已发出)

(e)立法会CB(2)546/01-02(01)号文件--助理法律顾问于2001年11月28日就上述规则第15条致政府当局的函件(随文附上)

(f)立法会CB(2)546/01-02(02)号文件--政府当局就助理法律顾问2001年11月28日一函作出的回应(随文附上)

(g)立法会LS29/01-02号文件--助理法律顾问就上述规则第15(1)(b)及(c)条拟备的文件(随文附上)

(h)立法会CB(2)546/01-02(03)号文件--助理法律顾问于2001年11月29日就《香港终审法院规则》第46条致政府当局的函件(随文附上)

(i)立法会CB(2)546/01-02(04)号文件--政府当局就助理法律顾问2001年11月29日一函作出的回应(随文附上)(中文本容后奉上)

(j)立法会CB(2)548/01-02(01)号文件--政府当局就2001年11月26日会议上所提事项作出的回应(容后奉上)

II.下次会议日期


立法会秘书处
200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