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

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会议

日 期:2002年1月28日(星期一)
时 间:下午4时30分
地 点:立法会大楼会议室A

议 程

I.通过以往会议的纪要

立法会CB(2)954/01-02号文件--2001年11月26日会议的纪要

立法会CB(2)955/01-02号文件--2001年12月20日会议的纪要

II.上次会议后发出的资料文件

立法会CB(2)900/01-02(01)号文件-- 香港仲裁司学会2002年1月10的来函,当中阐述该学会在培训发展本地仲裁人员方面所采取的措施

III.下次会议的讨论事项

立法会CB(2)987/01-02(01)号文件--有待研究的事项一览表

立法会CB(2)931/01-02(01)号文件-- 有关对《物业转易及财产条例》(第219章)內关于由法团签立转易文件的修订建议的咨询文件

IV.检讨香港的法律教育及培训
(下午4时40分至5时30分)

香港的法律教育及培训:初步报告--顾问报告全文及摘要(已向委员发出)

立法会CB(2)987/01-02(02)号文件--顾问报告列载的多项建议

立法会CB(2)987/01-02(03)号文件--政府当局拟备的进度报告

V.民事司法制度改革:中期报告及咨询文件
(下午5时30分至6时30分)

立法会CB(2)987/01-02(04)号文件--在2001年11月30日至2002年1月18日期间的有关新闻报道

VI.其他事项

有关"选定国家处理针对法官的投诉的机制"的拟议研究

此事项将由主席提出。事务委员会在其拟备的任命法官程序咨询文件中,邀请各界就香港设立此机制是否可取可行提出初步意见。咨询期将于2002年3月15日届满。


立法会秘书处
议员事务部2
2002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