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

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会议

日 期:2002年6月24日(星期一)
时 间:下午4时30分
地 点:立法会大楼会议室A

议 程

I. 上次会议后发出的资料文件

就委员在事务委员会2002年4月25日有关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事宜的特别会议上所提出的问题,律政司及法律援助署作出的回应
(立法会CB(2)2100/01-02(01)(02)号文件)

大律师公会执行委员会于2002年5月31日就"任命法官的程序"发出的补充回应
(立法会CB(2)2350/01-02(01)号文件)

II.下次会议的讨论事项

有待研究的事项一览表
(立法会CB(2)2359/01-02(01)号文件) (随文附上)

《2001年锅炉及压力容器(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2002年5月8日会议的纪要拟稿摘录及法案委员会报告
(立法会CB(2)2177/01-02(01)及(02)号文件)(已发出)

III. 检讨香港的法律教育及培训
(下午4时40分至5时20分)

事务委员会2002年1月28日会议的纪要摘录
(立法会CB(2)2351/01-02(01)号文件)(已发出)

政府当局提供的第二份进度报告
(立法会CB(2)2351/01-02(02)号文件)(已发出)

IV. 有关由法团签立转易文件的咨询文件
(下午5时20分至5时55分)

香港律师会于2002年4月26日就"有关建议修订《物业转易及财产条例》(第219章)以处理由法团签立转易文件的咨询文件"发出的函件
(立法会CB(2)1749/01-02(01)号文件)(已发出)

律师会与政府当局间就立法时间表的通信
(立法会CB(2)2139/01-02(01)及(02)号文件)(已发出)

政府当局提供的文件
(立法会CB(2)2352/01-02(01)号文件)(已发出)

V. 大律师公会执行委员会根据《法律执业者条例》(第159章)草拟的规则
(下午5时55分至6时30分)

大律师公会提供的文件

(i) 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
(立法会CB(2)2353/01-02(01)号文件)(已发出)

(ii) 《大律师(认许资格及实习期)规则》
(立法会CB(2)2353/01-02(02)号文件)(已发出)

(iii) 《大律师(认许)规则》
(立法会CB(2)2353/01-02(03)号文件)(已发出)

(iv) 《执业证书(大律师)(修订)规则》
(立法会CB(2)2353/01-02(04)号文件)(已发出)

(v) 《法律执业者(费用)(修订)规则》
(立法会CB(2)2353/01-02(05)号文件)(已发出)

(立法会CB(2)2353/01-02(02)至(05)号文件所载的的4套规则将取代于2002年5月14日随立法会CB(2)1909/01-02(01)至(04)号文件发出的规则)

政府当局提供的文件
(立法会CB(2)2353/01-02(06)号文件)(已发出)

VI. 其他事项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2
200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