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

政制事务委员会会议

日 期:2001年12月17日(星期一)
时 间:下午2时30分
地 点:立法会大楼会议室A

议 程

I.确认通过会议纪要

立法会CB(2)585/01-02号文件--2001年10月30日会议的纪要

立法会CB(2)691/01-02号文件--2001年11月19日会议的纪要

II.下次会议讨论事项

立法会CB(2)675/01-02(01)号文件--有待研究的事项一览表

III.发展新的选民登记电脑系统
(下午2时35分至3时15分)

立法会CB(2)675/01-02(02)号文件--政府当局提供的文件

IV.主要官员问责制度
(下午3时15分至4时30分)

先前发出的文件(2001年11月19日会议的文件)

立法会CB(2)194/01-02(01)号文件--主要官员问责制度(政府当局提供的文件)

立法会CB(2)387/01-02(03)号文件--就"符合"及"依照"《基本法》的概念提供的法律意见(政府当局2001年11月7日的来函)

立法会CB(2)387/01-02(01)(02)号、
CB(2)421/01-02(01)(05)
CB(2)441/01-02(01)号文件

-学者及其他人提交的意见书

立法会CB(2)441/01-02(02)号文件--香港大律师公会提交的意见书

2001年12月17日会议的文件

立法会CB(2)691/01-02号文件--2001年11月19日会议的纪要

立法会CB(2)693/01-02(01)号文件--主要官员问责制度(政制事务局提供的文件)

立法会CB(2)675/01-02(03)号文件--加强问责制度:律政司司长职位(律政司提供的文件)

V. 其他事项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2
2001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