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 续议事项
(下午2时30分至2时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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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1218/01-02(01)号文件 | -- | 需要政府当局采取跟进行动的事项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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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下次会议的日期及讨论事项
(下午2时35分至2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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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1218/01-02(02)号文件 | -- | 有待研究的事项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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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罗湖管制站改善工程
(下午2时40分至3时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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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1218/01-02(03)号文件 | -- | 政府当局提交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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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 在荃湾兴建新界南总区警察总部及行动基地
(下午3时20分至3时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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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1218/01-02(04)号文件 | -- | 政府当局提交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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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1218/01-02(05)号文件 | -- | 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2002年1月17日会议纪要的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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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833/01-02(04)号文件 | -- | 政府当局提交的文件(已于2002年1月9日经由立法会CB(2)833/01-02号文件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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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 划定指定公众活动区域及前线警务人员处理示威活动的指引
(下午3时55分至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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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1218/01-02(06)号文件 | -- | 政府当局提交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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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466/01-02(01)号文件 | -- | 当值议员于2001年9月28日与政府当局举行的个案会议(已于2001年11月27日经由立法会CB(2)466/01-02号文件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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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 | 其他事项
(下午4时30分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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