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

交通事务委员会会议

日 期:2002年6月28日(星期五)
时 间:上午10时30分
地 点:立法会大楼会议室A

议 程

I.通过会议纪要及续议事项
(上午10时30分至10时35分)

立法会CB(1)1955/01-02号文件
(已发出)

-2002年1月25日会议的纪要;及

立法会CB(1)2084/01-02号文件
(已发出)

-2002年5月24日会议的纪要

II.通过提交立法会的事务委员会报告
(上午10时35分至10时40分)

立法会CB(1)2028/01-02号文件
(已发出)

-交通事务委员会向立法会提交的报告拟稿

III. 自上次会议后发出的资料文件

立法会CB(1)1873/01-02(01)号文件

-有关使用危险警告灯的意见书;及

立法会CB(1)1899/01-02(01)号文件

-新大屿山巴士(一九七三)有限公司 -- 透露更详尽财务及营运资料

IV.2002年7月12日会议的讨论事项
(上午10时40分至10时45分)

立法会CB(1)2085/01-02(01)号文件
(已发出)

-待议事项一览表;及

立法会CB(1)2085/01-02(02)号文件
(已发出)

-跟进行动一览表

V. 就公共巴士服务专营权条款提出的议案
(上午10时45分至11时20分)

刘江华议员提出的议案:

本事务委员会促请政府当局在延续城巴有限公司(机场及北大屿山路线)、龙运巴士有限公司,以及新世界第一巴士服务有限公司的现有专营权时,加入新专营权条款,订明专营巴士公司承诺,在向有关当局提出申请就其票价作出调整时,包括调高或调低票价,必须考虑市民的负担能力和该公司的营运情况等各有关因素。

石礼谦议员提出的议案: (译本)

本事务委员会促请政府当局在延续城巴有限公司(机场及北大屿山路线)、龙运巴士有限公司,以及新世界第一巴士服务有限公司的现有专营权时,在增订新专营权条款时,删除建议中要求专营巴士公司在投资证券前,须先征得运输署署长批准的一项。

陈伟业议员提出的议案:

本事务委员会促请政府当局在延续城巴有限公司(机场及北大屿山路线)、龙运巴士有限公司,以及新世界第一巴士服务有限公司的现有专营权时,加入新专营权条款,订明专营巴士公司须按运输署署长的指示,实施巴士转乘优惠计划。

立法会CB(1)2108/01-02(01)号文件
(已发出)

-政府当局提交的补充资料文件;及

立法会CB(1)1764/01-02(04)号文件
(已随2002年5月24日会议文件发出)

-政府当局提交的资料文件

* VI. 更換海底隧道的交通管制及监察系统
(上午11时20分至下午12时10分)

立法会CB(1)2085/01-02(03)号文件
(已发出)

-政府当局提交的资料文件

VII. 地铁将军澳支线(第I期)通车后更妥善地协调公共交通服务
(下午12时10分至1时)

立法会CB(1)2085/01-02(04)号文件
(已发出)

-政府当局提交的资料文件;及

立法会CB(1)872/01-02(04)号文件
(已随2002年1月25日会议文件发出)

-政府当局提交的资料文件

VIII. 其他事项
(下午1时以后)



* 非委员的议员获邀参与有关事项的讨论。

立法会秘书处
2002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