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印花稅(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
第三次會議

日 期:2003年4月22日(星期二)
時 間:上午8時30分
地 點:立法會大樓會議室A
  1. 與政府當局會商

    甲部:第二次會議的續議事項

    立法會CB(1)1463/02-03(01)號文件
    (隨文附上)

    -委員在2003年4月11日第二次會議席上要求政府當局採取的跟進行動一覽表

    立法會CB(1)1463/02-03(02)號文件
    (稍後奉上)

    -政府當局就委員在2003年4月11日第二次會議席上要求政府當局採取的跟進行動一覽表作出的回應

    立法會CB(1)1463/02-03(03)號文件
    (只備中文本)(隨文附上)

    -香港地產代理商總會提交的意見書

    立法會CB(1)1463/02-03(04)號文件
    (稍後奉上)

    -政府當局就香港地產代理商總會代表在2003年4月11日第二次會議席上所提出意見作出的回應

    立法會CB(1)1463/02-03(05)號文件
    (稍後奉上)

    -政府當局就助理法律顧問7於2003年4月10日的函件作出的答覆
    乙部:逐項審議條例草案的條文

    有關文件

    (i)立法會CB(3)189/02-03號文件
    (2002年11月29日發出)

    -條例草案

    (ii)FIN 4/2306/00(2002年11月29日發出)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發出的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iii)立法會LS19/02-03號文件
    (2002年12月10日發出)

    -條例草案的法律事務部報告

    (iv)立法會CB(1)960/02-03(01)號文件
    (2003年2月26日發出)

    -助理法律顧問7於2002年12月9日致政府當局的函件

    (v)立法會CB(1)960/02-03(02)號文件
    (2003年2月26日發出)

    -政府當局於2002年12月12日致助理法律顧問7的覆函

    (vi)立法會CB(1)960/02-03(03)號文件
    (2003年2月26日發出)

    - 法律事務部擬備的條例草案標明修訂事項文本

    (vii)立法會CB(1)2152/02-03(03)號文件
    (2003年2月26日發出)

    -有關"無須呈交文書正本以加蓋印花的新方法"的財經事務委員會文件

    (viii)立法會CB(1)86/02-03號文件
    (2003年2月26日發出)

    -財經事務委員會2002年7月19日會議的紀要摘錄

    (ix)立法會CB(1)960/02-03(04)號文件
    (2003年2月26日發出)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2003年2月24日的來函

    (x)立法會CB(1)960/02-03(05)號文件
    (2003年2月26日發出)

    -助理法律顧問7於2003年2月24日致政府當局的函件

    (xi)立法會CB(1)1018/02-03(01)號文件
    (2003年2月28日發出)

    -政府當局於2003年2月27日致助理法律顧問7的覆函

    (xii)立法會CB(1)1111/02-03(07)號文件
    (2003年3月17日發出)

    -助理法律顧問7於2003年3月10日致政府當局的函件

    (xiii)立法會CB(1)1182/02-03(02)號文件
    (2003年4月4日發出)

    -政府當局於2003年3月18日致助理法律顧問7的函件

    (xiv)立法會CB(1)1111/02-03(08)號文件
    (2003年3月17日發出)

    -立法會秘書處擬備的意見摘要

    (xv)立法會CB(1)1432/02-03(01)號文件
    (2003年4月11日發出)

    -助理法律顧問7於2003年4月10日致政府當局的函件
    先前發出的其他有關文件

    (i)地產代理聯會有限公司

    立法會CB(1)1111/02-03(02)號文件
    (2003年3月17日發出)

    -地產代理聯會有限公司提交的意見書

    (ii)地產代理監管局

    立法會CB(1)1111/02-03(03)號文件
    (2003年3月17日發出)

    -地產代理監管局提交的意見書

    (iii)香港地產建設商會

    立法會CB(1)1111/02-03(04)號文件
    (2003年3月17日發出)

    -香港地產建設商會提交的意見書(只備英文本)

    (iv)香港專業地產顧問商會

    立法會CB(1)1111/02-03(05)號文件
    (2003年3月17日發出)

    -香港專業地產顧問商會的意見書(只備中文本)

    (v)香港律師會

    立法會CB(1)1111/02-03(06)號文件
    (2003年3月17日發出)

    -香港律師會的意見書(只備英文本)

    (vi)香港稅務學會

    立法會CB(1)1182/02-03(01)號文件
    (2003年4月4日發出)

    -香港稅務學會的來函(只備英文本)

  2. 其他事項

立法會秘書處
議會事務部1
200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