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 確認通過會議紀要及續議事項
(下午4時30至4時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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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1)168/03-04號文件 (於2003年10月27日隨立法會CB(1)169/03-04號文件發出)
| - | 2003年6月24日會議的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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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與政府當局舉行會議
(下午4時35至6時25分)
政府當局就先前會議提出的事宜作出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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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1)1996/02-03(05)號文件 (於2003年6月18日發出)
| - | 政府當局就法案委員會在2003年6月2日首次會議上提出的意見所作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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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1)2294/02-03(01)號文件 (於2003年7月28日發出)
| - | 政府當局就法案委員會在2003年6月24日第二次會議上提出的意見所作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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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1)2294/02-03(02)號文件 (於2003年7月28日發出)
| - | 政府當局就團體代表在2003年6月24日法案委員會第二次會議上提出的意見所作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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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1)184/03-04(01)號文件 (於2003年10月29日發出)
| - | 政府當局在2003年10月21日提供的資料文件,當中載述行業工會及行業商會就老行尊須具有的最低工齡,才可申請豁免參加技能測試及註冊為"熟練技工"的建議所進行的討論及最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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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事務部與政府當局之間的來往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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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1)1805/02-03(01)號文件 (於2003年5月30日發出)
| - | 助理法律顧問於2003年5月21日致政府當局的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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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1)1805/02-03(02)號文件 (於2003年5月30日發出)
| - | 政府當局於2003年5月27日答覆助理法律顧問的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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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其他事項
(下午6時25分以後)
(先前發出的其他相關文件一覽表載於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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