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0月23日(星期三)上午10時45分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會議議程

文件編號事項
1.EC(2002-03)4建議把六個編外職位改為常額職位,包括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一個首長級乙級政務官職位(首長級薪級第3 點)和兩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 點)、地政總署一個總產業測量師職位(首長級薪級第1 點),以及規劃署一個政府城市規劃師職位(首長級薪級 第2點)和一個總城市規劃師職位(首長級薪級第1點),以應付市區重建、樓宇安全和土地註冊幾個政策範疇所涉及的大量工作和職務,並協助推行市區重建計劃

(出席人員: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兩位副秘書長(規劃及地政)/ 地政總署副署長/規劃署副署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