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則及生效日期公告的背景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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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號:CIB CR 06/18/12 (由工商及科技局於2003年2月5日發出)
| - |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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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第30號法律公告
| - | 《商標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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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第31號法律公告
| - | 《〈商標條例〉(第559章)2003年(生效日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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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LS59/02-03號文件 (已於2003年2月11日發出)
| - | 法律事務部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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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CB(1)1602/99-00號文件 (已於2000年5月18日發出)
| - | 於內務委員會2000年5月19日會議席上提交的《商標條例草案》委員會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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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CB(1)1897/98-99(01)號文件 (只備英文本)(已於1999年9月13日發出)
| - | 商標法例的比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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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CB(1)648/02-03號文件 (已於2003年1月8日發出)
| - | 政府當局就"有關平行進口貨品的消費者教育活動及零售商出售平行進口貨品所涉及的法律責任"所提供的資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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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CB(1)953/02-03(02)號文件 (已於2003年2月24日發出)
| - | 立法會工商事務委員會2002年11月11日會議紀要的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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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CB(1)953/02-03(03)號文件 (已於2003年2月24日發出)
| - | 立法會工商事務委員會2003年1月21日特別會議紀要擬稿的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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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當局提供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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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CB(1)993/02-03號文件 (已於2003年2月26日發出)
| - | 政府當局就"新商標制度"提供的介紹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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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CB(1)1005/02-03(06)號文件 (只備英文本)(已於2003年3月1日發出)
| - | 政府當局就新《商標條例》(第559章)與英國的《1994年商標法令》的比較所提供的資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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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獲的意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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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CB(1)778/02-03號文件 (只備英文本)(已於2003年1月22日發出)(於2003年2月24日隨立法會CB(1)953/02-03號文件再次傳閱)
| - | 香港商標師公會於2003年1月20日提交的第一份意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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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CB(1)1005/02-03(01)號文件 (只備英文本)(已於2003年3月1日發出)
| - | 香港商標師公會於2003年2月28日提交的第二份意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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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CB(1)1005/02-03(02)號文件 (只備英文本)(已於2003年3月4日隨立法會CB(1)1039/02-03號文件發出)
| - | 國際商標協會於2003年3月3日提交的意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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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CB(1)1005/02-03(03)號文件 (只備英文本)(已於2003年3月1日發出)
| - | 香港律師會於2003年2月28日提交的意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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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CB(1)1005/02-03(04)號文件 (只備英文本)(已於2003年3月1日發出)
| - | 亞洲專利代理人協會(香港分區)於2003年2月28日提交的意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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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CB(1)1039/02-03(01)號文件 (只備英文本)(已於2003年3月4日發出)
| - | 香港律師會及亞洲專利代理人協會(香港分區)於2003年3月3日的會議席上口頭申述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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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CB(1)1005/02-03(05)號文件 (只備中文本)(已於2003年3月1日發出)
| -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於2003年2月28日提交的意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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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CB(1)1039/02-03(02)號文件 (只備英文本)(已於2003年3月4日發出)
| - | 香港旅遊發展局於2003年2月28日提交的意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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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CB(1)1039/02-03(03)號文件 (只備英文本)(已於2003年3月4日發出)
| - | 蘇姜葉冼律師行於2003年3月3日提交的意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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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當局就意見書作出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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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CB(1)845/02-03號文件 (英文本已於2003年2月4日發出,中文本已於2003年2月21日隨立法會CB(1)966/02-03號文件發出)(於2003年2月24日隨立法會CB(1)953/02-03號文件再次傳閱)
| - | 政府當局就香港商標師公會於2003年1月20日提交的第一份意見書作出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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