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 与政府当局举行会议
(上午8时30分至10时25分)
|
| 立法会CB(1)1871/03-04(01)号文件 (随文附上)
| -- | 因应2004年5月14日会议席上所作讨论而须采取的跟进行动一览表
|
| 立法会CB(1)237/03-04(03)号文件 (于2003年11月3日发出)(随文附上)
| -- | 政府当局所提供有关楼宇安全贷款计划及不合作业主的补充资料
|
| 立法会CB(1)1717/03-04(02)号文件 (于2004年5月5日发出)
| -- | 政府当局就个别业主与业主立案法团的关系所提供的补充资料
|
| 立法会CB(1)1717/03-04(03)号文件 (于2004年5月5日发出)
| -- | 政府当局于2004年5月4日为回应委员于2004年2月23日会议上提出的关注事项而发出的函件
|
| 立法会CB(1)1729/03-04(01)号文件 (于2004年5月6日发出)
| -- | 政府当局于2004年5月5日发出的函件,当中载述有关查阅及复印楼宇记录的修订收费建议
|
| 逐项审议条例草案的条文
|
| 立法会CB(1)1717/03-04(04)号文件 (英文本于2004年5月5日发出,中文本于2004年5月6日随立法会CB(1)1729/03-04号文件发出)
| -- | 政府当局就条例草案提出的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拟稿
|
| 立法会CB(1)1747/03-04(01)号文件 (将于每次会议席上提交)
| -- | 法律事务部就条例草案所拟备标明有关修订的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拟稿
|
| 立法会CB(3)566/02-03号文件 (于2003年4月17日发出)
| -- | 《2003年建筑物(修订)条例草案》文本
|
II. | 其他事项
(上午10时25分至10时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