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业主与租客(综合)(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

日期:2004年1月9日(星期五)
时间:上午8时30分
地点:立法会大楼会议室A

议 程

I.通过会议纪要
(上午8时30分至8时35分)

立法会CB(1)706/03-04号文件
(2004年1月7日随立法会CB(1)707/03-04号文件发出)

-2003年12月18日会议的纪要

II.与政府当局举行会议
(上午8时35分至10时30分)

立法会CB(1)585/03-04(07)号文件
(已发出供2003年12月18日会议之用)

-因应2003年11月20日会议席上所作讨论而须采取的跟进行动一览表

立法会CB(1)585/03-04(08)文件
(已发出供2003年12月18日会议之用)

-政府当局就立法会CB(1)585/03-04(07)号文件所作的回应(事项5除外)

立法会CB(1)602/03-04(05)号文件
(已发出供2003年12月18日会议之用)

-政府当局就立法会CB(1)585/03-04(07)号文件事项5所作的回应

立法会CB(1)708/03-04(01)号文件
(已于2004年1月6日发出)

-香港地产建设商会提交的意见书(只备英文本)

立法会CB(1)708/03-04(02)号文件
(已于2004年1月6日发出)

-香港大律师公会提交的意见书(只备英文本)

立法会CB(1)708/03-04(03)号文件
(已于2004年1月6日发出)

-关注事项概要(截至2004年1月6日的情况)

立法会CB(1)708/03-04(04)号文件
(已于2004年1月6日发出)

-因应2003年12月18日会议席上所作讨论而须采取的跟进行动一览表

(先前发出的其他有关文件清单载于附录)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1
2004年1月7日

附录

先前发出的其他有关文件



条例草案的背景资料

立法会CB(3)684/02-03号文件

-条例草案文本

档号:HD(CR)5/15/231
(房屋及规划地政局于2003年5月27日发出)

-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

立法会LS115/02-03号文件
(于2003年6月9日发出)

-法律事务部报告

立法会CB(1)357/03-04(02)号文件
(已发出供2003年11月20日会议之用)

-标明有关修订的条例草案文本

法律事务部提供的文件

立法会CB(1)357/03-04(03)号文件
(已发出供2003年11月20日会议之用)

-助理法律顾问于2003年6月2日及9月5日致政府当局的函件,以及政府当局的覆函

立法会秘书处提供的文件

立法会CB(1)357/03-04(01)号文件
(已发出供2003年11月20日会议之用)

-《2003年业主与租客(综合)(修订)条例草案》的背景资料简介

已提交的意见书

立法会CB(1)585/03-04(01)号文件
(已发出供2003年12月18日会议之用)

-英国特许房屋经理学会亚太区分会提交的意见书(只备英文本)

立法会CB(1)585/03-04(02)号文件
(已发出供2003年12月18日会议之用)

-香港房屋经理学会提交的意见书(只备英文本)

立法会CB(1)585/03-04(03)号文件
(已发出供2003年12月18日会议之用

-香港测量师学会提交的意见书(只备英文本)

立法会CB(1)585/03-04(04)号文件
(已发出供2003年12月18日会议之用)

-市区重建局提交的意见书

立法会CB(1)585/03-04(05)号文件
(已发出供2003年12月18日会议之用)

-关注重建旧区(官塘)居民协会提交的意见书(只备中文本)

立法会CB(1)585/03-04(06)号文件
(已发出供2003年12月18日会议之用)

-香港房屋协会提交的意见书(只备英文本)

立法会CB(1)585/03-04(09)号文件
(已发出供2003年12月18日会议之用)

-市区重建局为回应立法会CB(1)585/03-04(07)号文件事项6而提供的资料文件

立法会CB(1)602/03-04(01)号文件
(已发出供2003年12月18日会议之用)

-协群社会服务中心提交的意见书(只备中文本)

立法会CB(1)602/03-04(02)号文件
(已发出供2003年12月18日会议之用)

-地产代理联会提交的意见书(只备中文本)

立法会CB(1)602/03-04(03)号文件
(已发出供2003年12月18日会议之用)

-香港业主会提交的意见书(只备中文本)

立法会CB(1)602/03-04(04)号文件
(已发出供2003年12月18日会议之用)

-香港律师会提交的意见书(只备英文本)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1
2004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