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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教育(杂项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会议
日期:
2003年10月25日(星期六)
时间:
上午9时
地点:
立法会会议室A
修订议程
I.
与团体代表会晤
(上午9时至9时30分)
(1)
香港教育专业人员协会
立法会
CB(2)161/03-04(01)
号文件(只备中文本)
(2)
香港私立教育机构联会
立法会
CB(2)173/03-04(01)
号文件(只备英文本)
(3)
香港资助小学校长会
II.
与政府当局举行会议
(上午9时30分至10时55分)
立法会
CB(2)3100/02-03(01)
号文件
(已于2003年9月30日发出)
-
政府当局就委员于2003年7月16日会议席上所提事宜作出的回应
(先前发出的其他有关文件一览表载于
附录
)
III.
其他事项
(上午10时55分至11时)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2
2003年10月24日
附录
先前发出的其他有关文件
条例草案的背景资料
立法会
CB(3)526/02-03
号文件
(已于2003年3月28日发出)
-
条例草案文本
档号:
EMB(SCR)22/58/03 Pt. 5
(教育统筹局于2003年3月26日发出)
-
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
立法会
LS87/02-03
号文件
(已于2003年4月10日随立法会CB(2)1743/02-03号文件发出)
-
法律事务部报告
立法会CB(2)2755/02-03(02)号文件
(已于2003年7月4日发出)
-
按条例草案所作修订而标明修订事项的有关条文文本
立法会
CB(2)2755/02-03(03)
号文件
(已于2003年7月4日发出)
-
立法会秘书处拟备的背景资料简介
政府当局提供的文件
立法会
CB(2)3100/02-03(02)
号文件
(已于2003年10月3日发出)
-
政府当局就张文光议员所提问题作出的回应
法律事务部致政府当局的函件
立法会
CB(2)2903/02-03(01)
号文件
(已于2003年7月25日发出)
-
法律事务部于2003年4月3日致政府当局的函件
立法会
CB(2)2903/02-03(03)
号文件
(已于2003年7月25日发出)
-
法律事务部于2003年6月30日致政府当局的函件
政府当局就法律事务部的函件作出的的回应
立法会
CB(2)2903/02-03(02)
号文件
(英文本已于2003年7月25日发出;中文本已于2003年9月2日随立法会CB(2)3032/02-03号文件发出)
-
政府当局就法律事务部2003年4月3日函件作出的回应
立法会
CB(2)2903/02-03(04)
号文件
(英文本已于2003年7月25日发出;中文本已于2003年9月2日随立法会CB(2)3032/02-03号文件发出)
-
政府当局就法律事务部2003年6月30日函件作出的回应
其他文件
立法会
CB(2)2831/02-03(02)
号文件
(只备中文本)(已于2003年7月15日发出)
-
张文光议员就条例草案的建议提出的问题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2
200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