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5月28日(星期三)上午9时
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会议议程
文件编号 | 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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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C(2003-04)4 | 建议由2003年7月1日起,在政府总部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开设两个常额职位,包括一个首长级甲一级政务官职位(首长级薪级第8点)和一个首长级丙级政务官职位(首长级薪级 第2点)/职级相等于首长级薪级第2点的非公务员职位,并同时删除两个常额职位,包括一个首长级甲一级政务官职位(首长级薪级第8点)和一个首长级丙级政务官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点),以作抵销;另外,重新分配卫生福利及食物局食物及环境卫生组各首长级职位的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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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席人员: | 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副秘书长(卫生)/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副秘书长(食物及环境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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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C(2003-04)5 | 建议由2003年7月1日起,在政府总部民政事务局开设一个首长级丙级政务官常额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点)/职级相等于首长级薪级第2点的非公务员职位,以便出任人员担任民政事务局局长政务助理,并同时删除一个首长级丙级政务官常额职位(首长级薪级 第2点),以作抵销;另外,删除一个首长级丙级政务官常额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点),以及重新分配民政事务局和民政事务总署编制內多个首长级职位的职务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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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席人员: | 民政事务局副秘书长/民政事务局总行政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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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C(2003-04)6 | 建议由2003年7月1日起,在政府总部环境运输及工务局环境及运输科开设一个首长级甲一级政务官常额职位(首长级薪级第8点);由即日起,在该科开设一个首长级乙级政务官常额职位(首长级薪级第3点),以及由 2003年7月1日起,删除该科两个首长级甲一级政务官常额职位(首长级薪级第8点)。另外,由2003年11月1日起,删除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工务科一个首席行政主任常额职位(首长级薪级第1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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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席人员: | 环境运输及工务局两名副秘书长/环境运输及工务局环境及运输科首席行政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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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C(2003-04)7 | 建议由2003年7月1日起,把政府总部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劳工科和劳工处合并,并开设一个首长级丙级政务官常额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点)/职级相等于首长级薪级第2点的非公务员职位,以便出任人员担任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局长政务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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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席人员: | 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常任秘书长(劳工)/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副秘书长(经济发展)/劳工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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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C(2003-04)8 | 建议由2003年7月1日起,在政府总部政制事务局开设一个首长级丙级政务官常额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点)/职级相等于首长级薪级第2点的非公务员职位,以便出任人员担任首席助理秘书长兼政制事务局局长政务助理;同时,删除一个首长级丙级政务官常额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点), 以作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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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席人员: | 政制事务局常任秘书长/政制事务局局长政务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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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C(2003-04)9 | 建议由2003年7月1日起,在政府总部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库务科开设一个首长级丙级政务官常额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点)/职级相等于首长级薪级第2点的非公务员职位,以便出任人员担任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政务助理;同时,删除差饷物业估价署一个首席物业估价测量师常额职位(首长级薪级第1点), 以作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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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席人员: |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副秘书长(库务)/差饷物业估价署助理署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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