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0月23日(星期三)上午10时45分
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会议议程
文件编号 | 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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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C(2002-03)4 | 建议把六个编外职位改为常额职位,包括
房屋及规划地政局一个首长级乙级政务官职位(首长级薪级第3 点)和两个首长级丙级政务官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 点)、地政总署一个总产业测量师职位(首长级薪级第1 点),以及规划署一个政府城市规划师职位(首长级薪级
第2点)和一个总城市规划师职位(首长级薪级第1点),以应付市区重建、楼宇安全和土地注册几个政策范畴所涉及的大量工作和职务,并协助推行市区重建计划
| (出席人员: | 房屋及规划地政局两位副秘书长(规划及地政)/
地政总署副署长/规划署副署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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