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內务委员会
2003年1月10日举行的第十二次会议

议 程

I. 通过2003年1月3日举行的第十一次会议的纪要
(立法会CB(2)812/02-03号文件)

II. 续议事项

(a)內务委员会主席汇报与政务司司长会面的情况

(b)2002年12月18日提交立法会会议席上省览的23项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制定的附属法例
(立法会LS32/02-03号文件已于2003年1月2日随立法会CB(2)796/02-03号文件发出)

III. 立法会先前会议的续议事项

2002年12月27日及28日在宪报刊登的附属法例法律事务部报告
(立法会LS36/02-03号文件)

IV. 将于2003年1月15日、16日及17日立法会会议席上处理的其他事项

(a)政府当局就致谢议案进行5节辩论的政策范畴组合提交的建议
(行政署长于2003年1月8日就"行政长官2003年施政报告致谢议案辩论的建议政策范畴组合"的来函已于2003年1月8日随立法会CB(2)853/02-03号文件发出)
(杨森议员于2003年1月9日致內务委员会主席的函件)

(b)议员议案

周梁淑怡议员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第34(4)条就23项附属法例动议的决议案
(决议案措辞已于2003年1月9日随立法会CB(3)285/02-03号文件发出。)

V. 将于2003年1月22日立法会会议席上处理的事项

(a)质询
(立法会CB(3)275/02-03号文件)

(b)法案 -- 首读及动议二读

迄今并未接获有关的预告。

(c)法案 -- 恢复二读辩论、委员会审议阶段及三读

《2001年法律适应化修改条例草案》

(d)政府议案

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根据《公共巴士服务条例》动议的3项决议案
(决议案措辞已于2003年1月3日随立法会CB(3)269/02-03号文件发出。)
(立法会LS38/02-03号文件)

(e)议员议案

(i)就"协助低收入人士及清贫长者"动议的议案 上述议案由陈婉娴议员动议。(议案措辞已于2003年1月9日随立法会CB(3)284/02-03号文件发出。)

(ii)就"推广在香港使用英语"动议的议案 上述议案由周梁淑怡议员动议。(议案措辞已于2003年1月8日随立法会CB(3)280/02-03号文件发出。)

VI. 法案委员会及小组委员会报告

法案委员会/小组委员会情况报告
(立法会CB(2)829/02-03号文件)

VII. 优先编配辩论时段予公营房屋建筑问题专责委员会
(立法会CB(1)628/02-03号文件)

VIII. 其他事项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2
200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