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內务委员会
2003年3月28日举行的第二十次会议

议 程

I.通过会议纪要

(a)2003年3月21日举行的第十九次会议
(立法会CB(2)1585/02-03号文件)

(b)2003年2月28日举行的特别会议
(立法会CB(2)1598/02-03号文件)

II.续议事项

(a)內务委员会副主席汇报与政务司司长会面的情况

(b)《2003年法律修订及改革(杂项规定)条例草案》
(于2003年3月21日举行的內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的纪要第12至17段)
(立法会LS84/02-03号文件)

[先前发出的文件:立法会LS68/02-03号文件已于2003年3月20日随立法会CB(2)1558/02-03号文件发出]

(c)《东亚银行有限公司(附属公司合并)条例草案》
(于2003年3月21日举行的內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的纪要第23至25段)
(吴亮星议员于2003年3月25日致內务委员会秘书的函件)

[先前发出的文件:立法会LS74/02-03号文件已于2003年3月19日随立法会CB(2)1545/02-03号文件发出]

III.将于2003年4月2日及3日立法会会议席上处理的其他事项

政府议案

(a)工商及科技局局长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第34(2)条就《商标规则》动议的决议案
(决议案措辞已于2003年3月26日随立法会CB(3)515/02-03号文件发出。)

(b)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局长根据《雇员补偿条例》动议的决议案
(决议案措辞已于2003年3月25日随立法会CB(3)514/02-03号文件发出。)

(c)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局长根据《肺尘埃沉着病(补偿)条例》动议的决议案 (决议案措辞已于2003年3月25日随立法会CB(3)513/02-03号文件发出。)

IV.将于2003年4月9日立法会会议席上处理的事项

(a)质询
(立法会CB(3)510/02-03号文件)

(b)法案 -- 首读及动议二读

(i)《2003年建造业征款(杂项修订)条例草案》

(ii)《2003年教育(杂项修订)条例草案》

(iii)《2003年收入条例草案》

(c)法案 -- 恢复二读辩论、委员会审议阶段及三读

《2003年拨款条例草案》

(d)政府议案

迄今并未接获有关的预告。

(e)议员法案 -- 首读及动议二读

《2002年母佑会法团(修订)条例草案》

(f)议员议案

杨森议员根据《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动议的决议案
(决议案措辞已于2003年3月26日随立法会CB(3)519/02-03号文件发出。)

V.法案委员会及小组委员会报告

(a)法案委员会/小组委员会情况报告
(立法会CB(2)1597/02-03号文件)

(b)根据《公共收入保障条例》(第120章)第2条作出的《2003年公共收入保障(收入)令》小组委员会报告

小组委员会主席余若薇议员作口头汇报。

VI.前往新加坡及泰国访问的立法会代表团
(立法会CB(3)512/02-03号文件)

VII.其他事项

原定于2003年3月25日上午10时45分举行的《防止儿童色情物品条例草案》委员会会议因未有足够法定人数出席而取消
(马逢国议员于2003年3月25日致內务委员会主席的函件(只备中文本))
(郑家富议员于2003年3月27日致內务委员会主席的函件(只备中文本))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2
200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