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內务委员会
2003年4月11日举行的第二十一次会议

议 程



I.通过2003年3月28日举行的第二十次会议的纪要
(立法会CB(2)1642/02-03号文件)

II.续议事项

內务委员会主席汇报与政务司司长会面的情况

III.立法会先前会议的续议事项

(a) 法律事务部就根据《议事规则》第54(4)条交付內务委员会处理的法案所拟备的报告

(i) 《2003年建造业征款(杂项修订)条例草案》
(立法会LS82/02-03号文件)

(ii) 《2003年教育(杂项修订)条例草案》
(立法会LS87/02-03号文件)

(iii) 《2003年博彩稅(修订)条例草案》
(立法会LS92/02-03号文件)

(iv) 《2003年收入条例草案》
(立法会LS88/02-03号文件)

(v) 《2003年收入(第2号)条例草案》
(立法会LS91/02-03号文件)

(vi) 《2002年母佑会法团(修订)条例草案》
(立法会LS81/02-03号文件)

(b) 2003年3月27日在宪报刊登并于2003年4月2日提交立法会会议席上省览的附属法例法律事务部报告
(立法会LS89/02-03号文件)

(c) 2003年3月28日在宪报刊登并于2003年4月2日提交立法会会议席上省览的附属法例法律事务部报告
(立法会LS85/02-03号文件)

(d) 2003年4月4日在宪报刊登并于2003年4月9日提交立法会会议席上省览的附属法例法律事务部报告
(立法会LS90/02-03号文件)

IV.将于2003年4月30日立法会会议席上处理的事项

(a) 质询

(b) 法案 -- 首读及动议二读

(i) 《2003年建筑物(修订)条例草案》

(ii) 《2003年香港考试及评核局(修订)条例草案》

(iii) 《存款保障计划条例草案》

(c) 法案 -- 恢复二读辩论、委员会审议阶段及三读

《2003年法律修订及改革(杂项规定)条例草案》

(d) 政府议案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根据《公共财政条例》第29条就土地基金动议的决议案
(决议案措辞已于2003年4月9日随立法会CB(3)548/02-03号文件发出。)
(立法会LS93/02-03号文件)

(e) 议员议案

(i) 由刘江华议员动议的议案

刘江华议员已获分配辩论时段。

(ii) 由刘千石议员动议的议案

刘千石议员已获分配辩论时段。

V.预先就2003年5月7日立法会会议席上处理的事项给予通知

法案 -- 首读及动议二读

《2003年商船(油类污染的法律责任及补偿)(修订)条例草案》

VI.法案委员会及小组委员会报告

(a) 法案委员会/小组委员会情况报告
(立法会CB(2)1702/02-03号文件)

(b) 《2002年职业性失聪(补偿)(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立法会CB(2)1718/02-03号文件)

(c) 根据《公共收入保障条例》(第120章)第2条作出的《2003年公共收入保障(收入)令》小组委员会报告

小组委员会主席余若薇议员作口头汇报。

(d) 《2003年检疫及防疫条例(修订附表1)令》及《2003年防止传染病蔓延规例(修订表格)令》小组委员会报告
(立法会CB(2)1719/02-03号文件)

VII.议事规则委员会提交的文件

恢复法案的二读辩论
(立法会CROP41/02-03号文件)

VIII.规划地政及工程事务委员会考察团在2002年9月前往新加坡、柏林和伦敦研究三地在城市规划、市区重建及保存文物古迹方面的经验的海外职务访问报告
(立法会CB(1)1402/02-03号文件)

IX.食物安全及环境卫生事务委员会进行的海外职务访问

事务委员会主席李华明议员作口头汇报。

X.前往新加坡及泰国进行议会访问活动

议会联络小组委员会主席呂明华议员作口头汇报。

XI.原定于2003年3月25日上午10时45分举行的《防止儿童色情物品条例草案》委员会会议因未有足够法定人数出席而取消
(马逢国议员于2003年3月25日致內务委员会主席的函件已于2003年3月26日随立法会CB(2)1606/02-03号文件发出(只备中文本))
(郑家富议员于2003年3月27日致內务委员会主席的函件已于2003年3月28日随立法会CB(2)1633/02-03号文件发出(只备中文本))
(于2003年3月28日举行的內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的纪要第30及31段)

XII.其他事项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2
200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