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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內务委员会
2003年6月27日举行的第三十一次会议
议 程
I.
通过2003年6月20日举行的第三十次会议的纪要
(立法会
CB(2)2626/02-03
号文件)
II.
续议事项
內务委员会主席汇报与政务司司长会面的情况
III.
立法会先前会议的续议事项
(a)
法律事务部就根据《议事规则》第54(4)条交付內务委员会处理的法案所拟备的报告
(i)
《2003年电子交易(修订)条例草案》
(立法会
LS126/02-03
号文件)
(ii)
《2003年利便进出口条例草案》
(立法会
LS132/02-03
号文件)
(iii)
《2003年废物处置(修订)条例草案》
(立法会
LS139/02-03
号文件)
(iv)
《2003年公司(修订)条例草案》
(立法会
LS134/02-03
号文件)
(b)
2003年6月20日在宪报刊登并于2003年6月25日提交立法会会议席上省览的附属法例法律事务部报告
(立法会
LS140/02-03
号文件)
IV.
将于2003年7月2日立法会会议席上处理的其他事项
政府议案
保安局局长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第34(2)条就《消防(消除火警危险)规例》动议的决议案
(决议案措辞已于2003年6月24日随立法会
CB(3)796/02-03
号文件发出。)
V.
将于2003年7月9日立法会会议席上处理的事项
(a)
质询
(立法会
CB(3)782/02-03
号文件)
(b)
法案 -- 首读及动议二读
《2003年收入(第3号)条例草案》
(c)
法案 -- 恢复二读辩论、委员会审议阶段及三读
(i)
《2002年电讯(修订)条例草案》
(ii)
《防止儿童色情物品条例草案》
(iii)
《国家安全(立法条文)条例草案》
(d)
政府议案
迄今并未接获有关的预告。
(e)
议员议案
(i)
就"內地与香港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动议的议案
上述议案由陈鉴林议员动议。(议案措辞已于2003年6月25日随立法会
CB(3)798/02-03
号文件发出。)
(ii)
就"主要官员问责制"动议的议案
上述议案由杨森议员动议。(议案措辞已于2003年6月25日随立法会
CB(3)799/02-03
号文件发出。)
VI.
法案委员会及小组委员会报告
(a)
《2002年电讯(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立法会
CB(1)2072/02-03
号文件)
(b)
《国家安全(立法条文)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立法会
CB(2)2646/02-03
号文件)
(c)
《2003年博彩稅(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立法会
CB(2)2657/02-03
号文件)
(d)
与村代表选举有关的附属法例小组委员会报告
小组委员会主席黃宏发议员作口头汇报。
(e)
2003年5月16日在宪报刊登与区议会选举有关的附属法例小组委员会提交的第二份报告
(立法会
CB(2)2650/02-03
号文件)
(f)
《人事登记(申请新身分证)令》及《2003年人事登记(申请新身分证)(废除)令》小组委员会报告
(立法会
CB(2)2653/02-03
号文件)
(g)
《2003年应课稅品(修订)规例》小组委员会报告
(立法会
CB(1)2062/02-03
号文件)
(h)
《2003年道路交通(暂时减低新界的士收费)规例》及《2003年道路交通(暂时减低新界的士收费)(第2号)规例》小组委员会报告
(立法会
CB(1)2069/02-03
号文件)
(i)
《2003年学徒制度(指定行业)令》及《2003年学徒制度(学徒训练期)公告》小组委员会报告
小组委员会主席陈国强议员作口头汇报。
VII.
法案委员会/小组委员会的情况
(
行政署长于2003年6月26日就"审议条例草案的优先次序"的来函
)
(立法会
CB(2)2652/02-03
号文件)
VIII.
麦国风议员于2003年6月18日致內务委员会主席的函件,投诉保安事务委员会主席刘江华议员在2003年6月17日举行的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和保安事务委员会联席会议上滥用权力
(已于2003年6月19日随立法会CB(2)2572/02-03号文件发出的麦国风议员于2003年6月18日致內务委员会主席的函件(只有中文本)亦随附于后)
(立法会
CB(2)2651/02-03
号文件)
IX.
其他事项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2
200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