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內务委员会

2003年10月3日举行的会议
议 程

I.续议事项

《2003年利便进出口条例草案》
(立法会LS165/02-03号文件)

[先前发出的文件:立法会LS132/02-03号文件已于2003年6月26日随立法会CB(2)2693/02-03号文件发出;及于2003年6月27日举行的內务委员会第31次会议的纪要第8至12段──立法会CB(2)2979/02-03号文件已于2003年8月13日随立法会CB(2)2980/02-03号文件发出]

II.立法会先前会议的续议事项

(a)法律事务部就根据《议事规则》第54(4)条交付內务委员会处理的法案所拟备的报告

《2003年收入(第3号)条例草案》
(立法会LS144/02-03号文件)

(b)于2003年7月2日及9日提交立法会会议席上省览的附属法例法律事务部报告 (立法会LS171/02-03号文件) (2003年9月30日香港大学职员会的来函(只有中文本))

III.于2003年7月11日至2003年9月26日在宪报刊登的附属法例法律事务部报告
(立法会LS172/02-03号文件)

IV.将于2003年10月8日立法会会议席上处理的事项

(a)质询
(立法会CB(3)7/03-04号文件)

(b)法案 -- 首读及动议二读

迄今并未接获有关的预告。

(c)法案 -- 恢复二读辩论、委员会审议阶段及三读

《追加拨款(2002-2003年度)条例草案》

(d)政府议案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根据《飞机乘客离境稅条例》第3(2)条动议的决议案
(决议案措辞已于2003年9月19日随立法会CB(3)6/03-04号文件发出。)
(立法会LS170/02-03号文件)

(e)议员议案

(i)就"要求行政长官董建华先生下台"动议的议案

上述议案由刘慧卿议员动议。(议案措辞已于2003年9月24日随立法会CB(3)9/03-04号文件发出。)

(ii)就"正视残疾人士的交通需要"动议的议案

上述议案由梁耀忠议员动议。(议案措辞已于2003年9月23日随立法会CB(3)8/03-04号文件发出。)

V.将于2003年10月15日立法会会议席上处理的事项

(a)质询
(立法会CB(3)13/03-04号文件)

(b)法案 -- 首读及动议二读

迄今并未接获有关的预告。

(c)政府议案

迄今并未接获有关的预告。

(d)议员议案

(i)由麦国风议员动议的议案

麦国风议员已获分配辩论时段。

(ii)就"自由行通关问题"动议的议案

上述议案由刘健议员动议。(议案措辞已于2003年10月2日随立法会CB(3)16/03-04号文件发出。)

VI.法案委员会及小组委员会报告

(a)《2003年高等法院规则(修订)规则》小组委员会报告 (已于2003年8月12日随立法会CB(2)2972/02-03号文件发出的立法会CB(2)2971/02-03号文件亦随附于后)

(b)根据《工厂及工业经营条例》第7条提出的决议案小组委员会报告 (立法会CB(2)3080/02-03号文件)

(c)《2002年联合国制裁(阿富汗)(修订)规例》及《2002年联合国制裁(安哥拉)(暂停实施)规例》小组委员会报告 (立法会CB(2)3003/02-03号文件)

VII.法案委员会/小组委员会的情况
(立法会CB(2)3091/02-03号文件)
(2003年10月2日保安局局长就《国家安全(立法条文)条例草案》的来函)

VIII.决定选举立法会行政管理委员会委员的日期
(立法会AS317/02-03号文件)

IX.2003至2004年度会期內务委员会主席及副主席的选举
(有关的选举程序载于《內务守则》第20(d)条及附录IV)

X.其他事项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2
2003年10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