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拉OK场所(发牌)规例》及
《卡拉OK场所(费用)规例》小组委员会会议

日期:2002年12月2日(星期一)
时间:下午2时30分
地点:立法会大楼会议室B 

议 程
  1. 确认通过2002年11月15日会议的纪要

  2. (下午2时30分至2时35分)

    立法会CB(2)516/02-03号文件已于2002年11月29日随立法会CB(2)515/02-03号文件发出

  3. 与政府当局会商

  4. (下午2时35分至4时25分)

    立法会CB(2)518/02-03(01)号文件
    (随附于后)

    -政府当局对于小组委员会2002年11月25日会议席上所提出问题的回应

    (其他已发出的相关文件清单载于附录)

  5. 下次会议日期

  6. (下午4时25分至4时30分)

议会事务部2
立法会秘书处
2002年11月30日


附录

其他已发出的相关文件


有关附属法例的背景资料

档号:SBCR 1/2/1866/97 Pt.5
(保安局在2002年10月24日发出)

-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

立法会LS11/02-03号文件

-2002年10月25日在宪报刊登的附属法例法律事务部报告

立法会CB(2)363/02-03(03)号文件
(已于2002年11月14日发出)

-立法会秘书处拟备的背景资料简介

政府当局提供的文件

立法会CB(2)451/02-03(01)号文件
(英文本已于2002年11月23日发出,中文本已于2002年11月28日随立法会CB(2)489/02-03号文件发出)

-政府当局对于小组委员会2002年11月15日会议席上所提出问题的回应

法律事务部致政府当局的函件及政府当局作出的回覆

立法会CB(2)363/02-03(01)号文件
(已于2002年11月14日及15日随立法会CB(2)363/02-03号文件及CB(2)388/02-03号文件发出)

-法律事务部于2002年10月29日致政府当局的函件及政府当局于2002年10月31日作出的回覆

立法会CB(2)363/02-03(02)号文件
(已于2002年11月14日随立法会CB(2)363/02-03号文件发出)

-法律事务部于2002年11月5日致政府当局的函件及政府当局于2002年11月14日作出的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