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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村代表选举有关的附属法例
小组委员会会议
日期:
2003年4月16日(星期三)
时间:
下午2时30分
地点:
立法会大楼会议室A
议 程
I.
确认通过会议纪要
(下午2时30分至2时35分)
立法会
CB(2)1753/02-03
号文件
─
2003年3月13日会议的纪要
II.
与政府当局举行会议
(下午2时40分至4时25分)
(a)
先前会议的续议事项
(i)
有需要为原居乡村暨共有代表乡村选民登记册內一个组别的记项增设进一步分组
(ii)
原居乡村暨共有代表乡村选民登记册內有关原居民的尚存配偶的记项
立法会
CB(2)1585/02-03
号文件
─
2003年3月21日內务委员会会议纪要(第69段)
(b)
《选举开支最高限额(村代表选举)规例》
档号:
HAD/CB/CON/20/156 Pt. 15
─
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
2003年第81号
法律公告
─
附属法例在宪报刊登的文本
立法会
LS85/02-03
号文件
─
就2003年3月28日在宪报刊登的附属法例所拟备的法律事务部报告
(c)
《选举程序(村代表选举)规例》
民政事务总署于2003年3月发出的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
2003年第82号
法律公告
─
附属法例在宪报刊登的文本
立法会
LS85/02-03
号文件
─
就2003年3月28日在宪报刊登的附属法例所拟备的法律事务部报告
立法会
CB(2)1751/02-03(01)
号文件
─
法律事务部于2003年 4月4日致政府当局的函件
立法会
CB(2)1751/02-03(02)
号文件
─
政府当局就法律事务部2003年4月4日函件作出的回应
立法会
CB(2)1751/02-03(03)
号文件
─
比较《选举程序(村代表选举)规例》与《选举管理委员会(选举程序)(立法会)规例》及《选举程序(行政长官选举)规例》的文件
III.
其他事项
(下午4时25分至4时30分)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2
2003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