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村代表选举有关的附属法例
小组委员会会议

日期:2003年5月5日(星期一)
时间:上午10时45分
地点:立法会大楼会议室A

议 程

I.确认通过会议纪要
(上午10时45分至10时50分)

立法会CB(2)1935/02-03号文件

-2003年4月16日会议的纪要

II.与政府当局举行会议
(上午10时50分至下午12时40分)

(a)在2003年4月16日会议席上提出的事项

立法会CB(2)1933/02-03(01)号文件

-政府当局就委员在2003年4月16日会议席上所提关注事项作出的回应

(b)继续审议《选举开支最高限额(村代表选举)规例》

2003年第81号法律公告

-附属法例在宪报刊登的文本

(c)继续审议《选举程序(村代表选举)规例》

2003年第82号法律公告

-附属法例在宪报刊登的文本

立法会CB(2)1751/02-03(01)号文件

-法律事务部于2003年 4月4日致政府当局的函件

立法会CB(2)1751/02-03(02)号文件

-政府当局就法律事务部2003年4月4日函件作出的回应

立法会CB(2)1751/02-03(03)号文件

-比较《选举程序(村代表选举)规例》与《选举管理委员会(选举程序)(立法会)规例》及《选举程序(行政长官选举)规例》的文件

(先前发出的其他有关文件一览表载于附录)

III.其他事项
(下午12时40分至12时45分)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2
2003年5月2日

附录

先前发出的其他有关文件

背景资料

(a)《选举开支最高限额(村代表选举)规例》

档号:HAD/CB/CON/20/156 Pt. 15
(民政事务总署于2003年3月27日发出)

-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

立法会LS85/02-03号文件
(已于2003年4月9日随立法会CB(2)1733/02-03号文件发出)

-就2003年3月28日在宪报刊登的附属法例所拟备的法律事务部报告

(b)《选举程序(村代表选举)规例》

民政事务总署于2003年3月发出的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

立法会LS85/02-03号文件
(已于2003年4月9日随立法会CB(2)1733/02-03号文件发出)

-就2003年3月28日在宪报刊登的附属法例所拟备的法律事务部报告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2
2003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