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 与团体代表举行会议
(上午10时45分至11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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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与政府当局及香港大学的代表举行会议
(上午11时30分至下午12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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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114/03-04(04)号文件 (只备中文本)
| - | 张文光议员于2003年10月16日发出的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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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128/03-04(01)号文件
| - | 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回应张文光议员的信件的覆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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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128/03-04(02)号文件
| - | 香港大学回应张文光议员的信件的覆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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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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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年第186号法律公告
| - | 附属法例在宪报刊登的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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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LS171/02-03号文件
| - | 就2003年7月8日在宪报刊登的附属法例的法律事务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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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68/03-04(02)号文件
| - | 已标明修订事项的《香港大学条例》修订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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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68/03-04(04)号文件
| - | 香港大学就香港大学职员协会的函件作出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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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68/03-04(03)号文件
| - | 立法会秘书处拟备的背景资料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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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其他事项
(下午12时40分至12时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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