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 通过会议纪要
(上午8时30分至8时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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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636/02-03号文件
| - | 2002年10月28日会议的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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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上次会议后发出的资料文件
(上午8时35分至8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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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486/02-03(01)号文件 (于2002年11月28日发出)(只备英文本)
| - | 香港律师会2002年11月25日的函件及《执业证书(特别条件)规则》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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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486/02-03(02)号文件 (于2002年11月28日发出)(只备英文本)
| - | 香港律师会2002年11月26日的函件及《法律执业者(风险管理教育)规则》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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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598/02-03(01)号文件 (于2002年12月9日发出)(只备英文本)
| - | 香港律师会就司法机构对"海外地区处理针对法官的投诉的机制"研究报告的回应所作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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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639/02-03(01)号文件 (于2002年12月11日发出)
| - | 司法机构政务长于2002年10月28日会议讨论"处理针对法官的投诉的机制"后就"法院首长"提供的补充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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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下次会议的讨论事项
(上午8时40分至8时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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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638/02-03(01)号文件
| - | 待议事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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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575/02-03(01)号文件 (于2002年12月6日发出)
| - | 政府当局所拟备有关"破坏司法公正罪的最高判刑"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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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 《法律修订及改革(杂项规定)条例草案》
(上午8时45分至9时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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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638/02-03(02)号文件
| - | 政府当局就"《法律修订及改革(杂项规定)条例草案》"提供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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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672/02-03(01)号文件 (只备英文本)
| - | 香港律师会于2002年12月12日就"《法律修订及改革(杂项规定)条例草案》"的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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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672/02-03(02)号文件 (只备英文本)
| - | 香港律师会于2002年12月12日就"《法律修订及改革(杂项规定)条例草案》"的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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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 在法院程序上的法定语文使用问题
(上午9时35分至10时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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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415/02-03(01)号文件 (于2002年11月19日发出)
| - | 司法机构就"在法院程序上的法定语文使用问题"拟备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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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 | 其他事项
(上午10时25分至10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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