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事务委员会会议

日 期:2003年5月6日(星期二)
时 间:下午3时30分
地 点:立法会大楼会议室A

修订议程

I.通过上次会议的议程及续议事项
(下午3时30分至3时35分)

立法会CB(2)1939/02-03号文件
(随附于后)

2003年4月10日会议的纪要

II.自上次会议举行至今发出的资料文件
(下午3时35分至3时40分)

立法会CB(2)1757/02-03(01)号文件
(已于2003年4月11日发出)

政府当局提交的文件述明日后就关于2002年9月发表的咨询文件所载实施《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的具体建议的意见书进行分类的拟议方法

立法会CB(2)1779/02-03(01)号文件
(已于2003年4月15日发出)

政府当局提供有关将《警察通例》上载警署报案室资讯站的进展报告

立法会CB(2)1863/02-03(01)号文件
(已于2003年4月25日发出)(只备中文本)

刘慧卿议员及李卓人议员就政府当局所提出,有关团体及个别人士就实施《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的具体建议所提意见的拟议分类方法而联署提交的意见书

立法会CB(2)1956/02-03(01)号文件
(英文本已于2003年5月2日发出及中文本已于2003年5月6日发出)

政府当局提供题为"建议开设一个首长级丙级政务官常额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点)?职级相等于首长级薪级第2点的非公务员职位,以便出任人员担任保安局局长政务助理"的资料文件

立法会CB(2)1993/02-03(01)号文件
(已于2003年5月6日发出)

政府当局就刘慧卿议员及李卓人议员对团体及个人就实施《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的特定建议所提交的联席意见书的分类事宜所作的回应

III.下次会议的日期及讨论事项
(下午3时40分至3时45分)

立法会CB(2)1915/02-03(01)号文件
(随附于后)

跟进行动一覧表

立法会CB(2)1915/02-03(02)号文件
(随附于后)

待议事项一覧表



*IV.3151TB在罗湖跨境桥安装空调系统
(下午3时45分至4时05分)

立法会CB(2)1915/02-03(03)号文件
(随附于后)

政府当局提供的文件

* V.242LP在沙田马料水兴建水警港外区总部及水警北分区
(下午4时05分至4时25分)

立法会CB(2)1915/02-03(04)号文件
(随附于后)

政府当局提供的文件

VI.其他事项
(下午4时25分至4时30分)


* 立法会所有其他议员获邀参与有关事项的讨论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2
200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