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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破產(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刊憲的法案
(2003年11月28日)
法案已失效
(2004年7月22日)
註
法律事務部報告
LS15/03-04
已於下列內務委員會議席上討論
2003年12月12日
委員會成員
會 議
文 件
報 告
註 : 根據《立法會條例》(第542章)第9(4)條, 此法案已在本立法會任期完結時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