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船(船舶及港口設施保安)條例草案》委員會

第二次會議

日 期:2004年6月1日(星期二)
時 間:下午2時30分
地 點:立法會大樓會議室B

議 程
  1. 與政府當局會商

  2. (下午2時30分至4時25分)

    條例草案的背景資料

    立法會CB(3)471/03-04號文件
    (於2004年3月12日發出)

    --條例草案

    (政府當局於2004年3月24日向議員發出)

    --《商船(船舶及港口設施保安)規例》的初步擬稿

    MA 150/47號文件
    (於2004年3月10日發出)

    --經濟發展及勞工局於2004年3月10日發出的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立法會LS52/03-04號文件
    (於2004年4月14日發出)

    --有關條例草案的法律事務部報告(附政府當局與法律事務部之間的來往函件)

    立法會CB(1)1898/03-04號文件
    (於2004年5月27日發出)

    --秘書處擬備有關《商船(船舶及港口設施保安)條例草案》的背景資料簡介

    立法會CB(1)1945/03-04(01)號文件
    (於2004年5月27日發出)

    --《1974年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的新條文

    立法會CB(1)1945/03-04(02)號文件
    (於2004年5月27日發出)

    --《國際船舶及港口設施保安規則》

    立法會CB(1)1980/03-04(03)號文件
    (於2004年5月31日發出)

    --政府當局提供的條例草案工作稿(只備英文本)

    立法會CB(1)1996/03-04(01)號文件
    (於2004年5月31日發出)

    --《國際船舶及港口設施保安規則》下主要詞彙的定義一覽表(只備英文本)

    政府當局提供的文件

    立法會CB(1)2015/03-04(01)號文件
    (於2004年6月1日發出)

    --經認可的保安組織一覽表(只備英文本)

    立法會CB(1)2015/03-04(02)號文件
    (於2004年6月1日發出)

    --與《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有關的《1988年議定書》(只備英文本)

    立法會CB(1)2015/03-04(02)號文件
    (於2004年6月1日發出)

    --在香港須遵從《國際船舶及港口設施保安規則》所訂規定的港口設施一覽表(只備英文本)

    政府當局與法律事務部之間的來往函件

    立法會CB(1)1980/03-04(01)號文件
    (於2004年5月31日發出)

    --助理法律顧問於2004年5月20日致政府當局的函件

    立法會CB(1)1980/03-04(02)號文件
    (於2004年5月31日發出)

    --政府當局於2004年5月27日就助理法律顧問2004年5月20日的函件作出的回覆

  3. 其他事項

  4. (下午4時25分以後)

立法會秘書處
議會事務部1
2004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