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03/04-30
立法會
議程
2004年6月2日星期三下午2時30分
I. 提交文件附屬法例/文書 | 法律公告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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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04年罪犯感化(核准院舍)(綜合)(修訂)令》 | 100/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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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存款保障計劃條例〉(2004年第7號)2004年(生效日期)公告》 | 101/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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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04年定額罰款(刑事訴訟)(修訂)規例》 | 103/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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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004年宣布改變名稱或職稱(土木工程署、拓展署、土木工程署署長及拓展署署長)公告》 | 104/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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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2004年法定貨幣紙幣發行條例(修訂附表)公告》 | 105/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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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文件
1. | 第89號 | ─ | 社會福利署署長法團
截至二零零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
經審計帳目報表連同審計署署長報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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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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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調查政府與醫院管理局對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爆發的處理手法專責委員會特別報告 - 未經授權而披露資料》 (由專責委員會主席羅致光議員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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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質詢
1. 涂謹申議員問: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今年5月6日發出指引,規定政府部門及營運基金在採購需僱用大量非技術工人的服務時,須確保承辦商給予這類工人不低於市場水平的薪酬。關於把有關措施推廣至民政事務局所界定的公營機構及公營公司,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 是否知悉每間公營機構及公營公司過去3年每年批出需僱用大量非技術工人的服務合約的數目和總值,以及涉及的非技術工人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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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是否知悉它們的服務承辦商現時給予非技術工人的薪酬,以及與市場上相若職位的薪酬如何比較;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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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當局會否建議公營機構及公營公司跟隨政府的做法,在服務合約內訂明服務承辦商須給予非技術工人不低於市場水平的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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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 |
2. 張文光議員問:
當局早在1998年已在大嶼山大蠔預留一幅土地用作興建北大嶼山醫院,並預計有關工程將在2007年竣工,然而,有關工程至今仍未落實。關於向身處大嶼山的人士提供醫療服務,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 興建北大嶼山醫院工程至今仍未落實的原因,請詳細列出各有關的政府部門在過去6年曾進行的相關工作,以及該項工程的最新預計竣工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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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預計在未來5年每年年底,大嶼山的居民及流動人口(包括旅客和在大嶼山工作的外來人士)分別數目,以及該等數字的總和;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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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當局會否在該醫院啟用前,在大嶼山提供24小時急診服務,以應付需求;若會,將於何時提供;若否,原因是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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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
3. 李柱銘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 至今接獲多少宗就中區填海第三期工程索償的個案,以及每宗個案的性質、索償款額和該款額相當於有關合約價值的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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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會不會承諾在上述工程完成及新海旁建成後,不准把現時在海旁用地上的大廈重建或改建為高樓;若會,承諾的詳情;若不會,理由是甚麼;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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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會不會考慮就上述新海旁的設計舉辦公開比賽,以及把新填海區交由私人機構管理;若會,詳情是甚麼;若不會,理由是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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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
4. 楊森議員問:
據報,有地產發展商向行政長官辦公室(簡稱"特首辦")提交發展深涌的計劃書。特首辦其後將計劃書轉交旅遊事務署處理,而該署已就計劃書徵詢環境運輸及工務局、民政事務局、地政總署及規劃署的意見並得到回覆。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 上述政策局及政府部門的意見,以及旅遊事務署跟進工作的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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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會不會考慮將深涌納入分區計劃大綱圖,或定為具特殊科學價值或須保育的地點;若會,詳情是甚麼;若不會,理據是甚麼;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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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過去3年,特首辦接獲多少份由地產發展商提交的計劃書,以及有關計劃的詳情,包括涉及的發展商、土地所在位置、面積及建議用途、負責的政府部門,以及向特首辦提交計劃書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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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
5. 何俊仁議員問:
關於當局委任平等機會委員會(下稱"平機會")的委員,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 鑒於當局就委任諮詢或法定組織的非官方成員訂有該等成員的任期不應超過6年,以及同一人不應擔任超過6個委員會的成員的規定,現時哪些平機會的委員已被委任超過6年和哪些擔任超過6個委員會的成員,以及政府基於甚麼理據在委任他們時偏離該等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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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有否評估政府在上月就平機會委員作出的委任對平機會的聲譽有甚麼影響;若有,評估的結果;若否,原因是甚麼;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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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當局有否計劃委任少數族裔人士為平機會委員,以配合禁止種族歧視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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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民政事務局局長
6. 余若薇議員問:(譯文)
據報,民政事務局於本年5月表示押後發表關於立法禁止種族歧視的諮詢文件。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 押後發表上述諮詢文件的具體原因;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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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將於何時發表該諮詢文件及向立法會提交有關條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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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民政事務局局長
*7. 李國寶議員問:(譯文)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 自香港智能身份證換領計劃展開以來所發出的智能身份證總數,以及當中有多少身份證已植入首年免費電子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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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郵政署免費提供該免費使用服務所需的費用總額,包括帳戶管理及續期推廣費用;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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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政府當局有否方法追查電子證書的使用率;若有,迄今的使用率;以及預計在免費使用期屆滿後,有關電子證書的續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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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工商及科技局局長
*8. 鄭家富議員問:
《道路交通(車輛構造及保養)規例》第37條禁止任何人把可播放電視節目或預錄視象的視象顯示器,安裝在汽車內駕駛人在駕駛座椅時可看到的地方。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過去兩年:
(一) | 每年有多少宗交通意外在事發時駕駛人正在使用此類器材觀看電視節目或預錄視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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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每年有多少名車主因違反上述規定而被檢控;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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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有否向車主宣傳上述規定;若有,宣傳工作的詳情;若否,會否考慮進行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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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
*9. 田北俊議員問:
據報,上水天平邨天怡樓入口大堂鋼閘日前突然倒下,壓傷一名女住客。雖然有該區區議員在2000年已告知房屋署,該邨大廈的入口大堂鋼閘門鉸設計有問題,但該署在2002年根據租者置其屋計劃把該邨單位出售時,仍沒有跟進該問題。此外,房屋署在去年多個公共屋邨大廈入口大堂鋼閘發生事故之後,曾表示會檢查全港公共屋邨的有關鋼閘。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 房屋署為何沒有跟進上述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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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有否在上述天平邨鋼閘事件發生前檢查該邨各大廈入口大堂的鋼閘;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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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涉及第(二)項所述事件的鋼閘是在房屋署出售有關屋邨單位之前抑或之後安裝;若在之前安裝,由誰負責維修保養該鋼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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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
*10. 劉漢銓議員問:
據報,香港生產力促進局近日公布的"中小型企業經營環境指數"顯示,服務業經營環境指數有所下跌,而從事服務業的企業大多看淡該行業的經營前景。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 是否知悉上述指數下跌的原因;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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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有何短期和長期措施恢復服務業對經濟前景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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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工商及科技局局長
*11. 吳亮星議員問:
行政長官在2003年施政報告中表示:"在削減開支的過程中,政府會充分利用這個機會,縮小政府規模,重訂政府職能,......以及重訂公共服務的優先次序,充分發揮市場經濟的作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 迄今有何重訂政府職能及公共服務優先次序的具體工作及成果;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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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有否全面評估各類公共服務項目之中,哪些可由市場提供,以及如何安排這些項目,以充分發揮市場經濟的作用;若有,評估結果以及相關安排的具體內容和時間表;若否,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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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財政司司長
*12. 楊孝華議員問:
據報,近日有酒店涉嫌收取十多間旅行社的訂金後,未能如期提供房間。有關旅行社因而蒙受損失,並一同向警方舉報懷疑受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 是否知悉現時本港的酒店中,有多少間不是香港酒店業協會或香港酒店業主聯會的會員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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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將如何監管第(一)項所指的酒店,以防止發生同類事件,保障旅行社和消費者的權益;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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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會否考慮規定所有酒店須向具公信力的團體註冊後才可經營,以及須提交證據證明其財政穩健,才獲發牌照或續牌;若會,規定的詳情;若否,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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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
*13. 梁富華議員問:
本人接獲一名市民投訴,指入境事務處於去年年底招聘入境事務助理員時沒有公平對待所有申請人。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入境事務處:
(一) | 在該次招聘過程中篩選申請人作進一步考慮時,有否對部分申請人施加招聘廣告內並沒有列明的額外入職條件(例如,學歷未達大學程度的申請人需有3年或以上的工作經驗);若有,該等額外條件是甚麼,以及有否評估這是否公平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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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有否訂定指引,以處理大部分申請人的學歷高於最低要求的情況;若有,該等指引的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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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採取了甚麼措施,確保招聘工作是公平、公開及公正地進行;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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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有否因應近年本港就業市場的變化,檢討各職級的入職條件;若有,檢討的結果;若否,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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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保安局局長
*14. 馮檢基議員問:
關於靈灰璧龕的供求,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 過去3年,食物環境衞生署每年接獲多少宗把先人骨灰存放在其轄下靈灰安置所的璧龕內的申請,以及平均每宗申請的輪候時間和所涉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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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有否定期檢討公營璧龕的供求情況;若有,上次進行檢討的時間及有關結果;若否,原因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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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現時有何法例及措施規管在私人地方經營靈灰安置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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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
*15. 李柱銘議員問:
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大常委會")關於《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條和附件二第三條的解釋及香港特別行政區2007年行政長官和2008年立法會產生辦法有關問題的決定,政府可否告知本會,行政長官:
(一) | 何時知悉上述解釋及決定和它們的內容,以及何時閱覽有關解釋及決定的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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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就是否需要修改上述兩個產生辦法向人大常委會提交報告前,有否與中央政府官員溝通;若有,涉及的官員名稱及職位和溝通內容;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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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有沒有向中央政府或人大常委會爭取不要隨便解釋《基本法》條文,以及在未有充分徵詢港人對政制改革的意見前,不應在現階段否決2007年行政長官和2008年立法會全部議員均由普選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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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政制事務局局長
*16. 麥國風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 過去6年,每年年底分別任職於衞生署及醫院管理局("醫管局")的放射技術員或放射技師職系的員工人數,請按他們的職級列出分類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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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過去6年,醫管局的放射技師每年服務的新症及舊症病人人次,以及平均的排期時間;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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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根據政府的兩輪自願退休計劃及醫管局的自願提早退休計劃獲准提早退休的上述兩個職系的員工人數,以及有關當局會否進行招聘以填補有關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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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
*17. 陳偉業議員問:
本人近日接獲不少投訴,指近年有不少內地人士乘船非法進入本港水域後,在大嶼山南岸一帶偷去本地漁民的船艇及進行其他犯罪活動。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 過去3年,懷疑屬非法入境的人士在南大嶼山犯案的舉報總數及分類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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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由接獲南大嶼山居民報案起計,現時警方從水陸兩路前往現場通常分別需時多久;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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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現時有否措施及足夠警力遏止非法入境者在南大嶼山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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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保安局局長
*18. 何鍾泰議員問:
據報,位於樂富的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客戶服務中心,除了第二層的公屋申請組仍然運作外,其餘3層大部分地方均已空置。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是否知悉:
(一) | 空置地方的總面積及按市值租金計算的每年總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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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該等地方空置的年期和原因;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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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房委會有何對策解決上述空置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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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
*19. 劉慧卿議員問:
據報,當局計劃重建於1984年啟用的威爾斯親王醫院("威院")。就此,行政機關可否告知本會:
(一) | 威院的設計使用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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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當局計劃重建威院的原因,威院的設計、選用的建築材料或施工質素是否其中的原因;若然,有關的詳情;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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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對於是否採取重建還是修葺威院的方案,當局有否比較該兩個方案在下述方面的利弊:涉及的資本及經常開支、成本效益、對環境的影響、工程所需時間及對病人和香港中文大學醫學院的教學工作的影響;若有,比較的詳細結果;若否,當局會否在落實重建計劃前進行有關比較,並就重建計劃諮詢立法會、有關的區議會及公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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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
*20. 劉江華議員問:
有關西鐵及東鐵的乘客量,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 西鐵現時的乘客量低於預期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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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過去3年,每年乘搭東鐵過境的乘客人次佔使用公共交通工具過境的乘客總人次的百分比;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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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是否知悉九廣鐵路公司會採取甚麼措施提高西鐵及東鐵的乘客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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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
* 以書面答覆的質詢
III. 議案
- 根據《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動議的決議案
保安局局長動議下列議案:
議決批准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於2003年12月9日作出的《刑事
事宜相互法律協助(烏克蘭)令》。
(《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烏克蘭)令》已於
2003年12月27日隨立法會CB(3)273/03-04號文件發出)
- 根據《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動議的決議案
保安局局長動議下列議案:
議決批准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於2003年12月9日作出的《刑事
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新加坡)令》。
(《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新加坡)令》已於
2003年12月27日隨立法會CB(3)273/03-04號文件發出)
IV. 議員議案
- 促請政府捍衞新聞及言論自由
陳偉業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鑒於近日相繼有個人意見節目主持人向傳媒表示備受壓力,個別主持人更因此"封咪",本會對此深表關注,並憂慮香港的新聞及言論自由受到威脅;本會促請政府採取措施,捍衞新聞及言論自由。
就陳偉業議員議案提出的修正案
劉江華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封咪',"之後刪除"本會對此深表關注,並",並以"有市民"代替;在"言論自由受到威脅"之後刪除";",並以","代替;在"本會"之後加上"對此深表關注,並";在"促請政府"之後加上"盡快查清事件真相,";及在"採取措施,"之後加上"繼續確保傳媒工作者不受暴力威嚇,以"。
就劉江華議員修正案提出的修正案
(i) | 鄭家富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市民憂慮"之前刪除"有",並以"廣大"代替;在"採取措施,"之後刪除"繼續";在"傳媒工作者"之後加上"及其家人";及在"不受"之後加上"滋擾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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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張宇人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採取措施,"之後加上"平息憂慮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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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障公務人員及政府外判員工權益
梁富華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鑒於特區政府作為香港最大的僱主,應樹立良好僱主的榜樣,確保所有政府僱員、資助機構及政府外判合約員工均獲得合理的勞工保障,為此,本會促請政府:
(一) | 切實執行《基本法》對公務人員權益保障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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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以公平、合理對待的原則,保障在2000年6月1日以後新入職公務人員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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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制訂合理、恰當的公務人員隊伍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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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加強對非公務員編制的合約僱員及資助機構員工在職位和薪酬福利方面的保障;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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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嚴格監管政府承辦商,確保其以政府統計處發表的《工資及薪金總額按季統計報告》中同類工種的平均薪金,作為政府外判合約所涉及的非技術工人的最低薪金標準,並貫徹執行這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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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梁富華議員議案提出的修正案
鄭家富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並貫徹執行這項規定"之後加上",以及將有關規定擴展至公營機構及公營公司的外判合約"。
出席的政府官員: |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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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