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 通過會議紀要
(下午4時30分至4時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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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2)842/03-04號文件 (於2003年12月31日隨立法會CB(2)843/03-04號文件發出)
| - | 2003年11月14日特別會議的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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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2)1104/03-04號文件 (於2004年1月28日隨立法會CB(2)1105/03-04號文件發出)
| - | 2003年12月18日會議的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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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上次會議後發出的資料文件
(下午4時35分至4時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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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2)855/03-04(01)號文件 (於2004年1月2日發出)(只備英文本)
| - | 行政署長於2003年12月18日致陳兆麟先生的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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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2)855/03-04(02)號文件 (於2004年1月2日發出)(只備英文本)
| - | 陳兆麟先生於2003年12月28日為回應行政署長2003年12月18日函件而發出的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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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2)1079/03-04(01)號文件 (英文本於2004年1月21日發出)(中文本於2004年1月21日隨立法會CB(2)1081/03-04號文件發出)
| - | 行政署長於2004年1月21日發出有關"釐定法官及司法人員薪酬的制度"的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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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2)1092/03-04(01)號文件 (於2004年1月27日發出)(只備英文本)
| - | Willis China (Hong Kong)Limited所擬備有關香港律師彌償計劃保險安排的檢討報告修訂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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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下次會議的討論事項
(下午4時40分至4時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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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2)1100/03-04(01)號文件 (隨文附上)
| - | 待議事項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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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2)1100/03-04(02)號文件 (隨文附上)
| - | 跟進行動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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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 檢討提供法律援助服務的事宜
(下午4時45分至5時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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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2)644/03-04(01)號文件 (於2003年12月11日發出)(只備英文本)
| - | 香港大律師公會於2003年11月28日提交有關"提供法律服務"的意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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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2)1094/03-04(01)號文件 (於2004年1月27日發出)
| - | 政府當局於2004年1月15日為回應香港大律師公會2003年11月28日的意見書而發出的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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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2)370/03-04(01)號文件 (於2003年11月18日發出)
| - | 政府當局於2003年11月14日發出的函件,提供有關上訴法庭案件CACC 365 of 2000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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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2)1094/03-04(02)號文件 (於2004年1月27日發出)(只備英文本)
| - | 香港律師會就評定法律援助申請人經濟資格準則所進行每五年一次的檢討提交的意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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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2)1094/03-04(03)號文件 (於2004年1月27日發出)(只備英文本)
| - | 法律援助服務局於2003年12月12日提供有關在2003年就評定法律援助申請人經濟資格準則所進行每五年一次的檢討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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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2)2581/02-03(02)號文件 (於2003年6月20日發出並隨文附上)
| - | 政府當局於2003年6月提供有關就評定法律援助申請人經濟資格準則所進行每五年一次的檢討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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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 收回管有處所的法庭程序
(下午5時40分至6時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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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2)1100/03-04(03)號文件 (隨文附上)
| - | 司法機構政務處於2004年1月21日提供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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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2)1100/03-04(04)號文件 (隨文附上)
| - | 《2001年業主與租客(綜合)(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報告的有關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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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2)1100/03-04(05)號文件 (隨文附上)(只備英文本)
| - |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2004年1月10日的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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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 | 其他事項
(下午6時25分至6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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