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 選舉主席
(下午4時30分至4時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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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少年法庭制度及程序
(下午4時35分至5時25分)
隨附文件
有關"為頑劣兒童和少年人推行檢控以外的措施:海外經驗及可供香港選擇的方案"的顧問研究報告(隨文附上)(只備英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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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2)160/03-04(01)號文件 (隨文附上)(中文本容後奉上)
| -- | 政府當局就"為頑劣兒童和少年人推行檢控以外措施的顧問研究報告"擬備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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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2)160/03-04(02)號文件 (隨文附上)
| -- | 《2001年少年犯(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報告的有關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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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前發出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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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P07/02-03號文件 (英文本於2003年5月21日隨立法會CB(2)2145/02-03號文件發出)(中文本於2003年5月27日隨立法會CB(2)2232/02-03號文件發出)
| -- | "選定海外地區少年法庭的運作"研究報告,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曾於2003年5月26日會議上考慮該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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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N31/02-03號文件 (於2003年7月29日隨立法會CB(2)2924/02-03號文件發出)
| -- | 有關"選定海外地區少年法庭的運作"研究報告的補充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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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其他事項
(下午5時25分至5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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