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事務委員會會議

日 期:2004年4月7日(星期三)
時 間:下午2時30分
地 點:立法會會議廳

修訂議程

I.通過會議紀要
(下午2時30分至2時35分)

立法會CB(1)1115/03-04號文件
(於2004年3月2日隨立法會CB(1)1172/03-04號文件發出)

-2004年1月15日特別會議的紀要

立法會CB(1)1223/03-04號文件
(英文本於2004年3月5日隨立法會CB(1)1224/03-04號文件發出,中文本於2004年4月1日隨立法會CB(1)1434/03-04號文件發出)

-2004年2月17日與規劃地政及工程事務委員會舉行聯席會議的紀要

立法會CB(1)1337/03-04號文件
(於2004年3月19日隨立法會CB(1)1338/03-04號文件發出)

-2004年2月2日與規劃地政及工程事務委員會舉行聯席會議的紀要

立法會CB(1)1446/03-04號文件
(於2004年4月6日隨立法會CB(1)1457/03-04號文件發出)

-2004年3月1日會議的紀要

II.上次會議後發出的資料文件

立法會CB(1)1316/03-04(01)號文件
(於2004年3月17日發出)

-大埔區議會議員於2004年3月4日與立法會議員舉行的會議上,對"受麻笏河工程影響的居民的安置資格"所提出的事項

III.下次會議的討論事項
(下午2時35分至2時40分)

立法會CB(1)1444/03-04(01)號文件
(隨附於後)

-待議事項一覽表

立法會CB(1)1444/03-04(02)號文件
(隨附於後)

-跟進行動一覽表

IV.協助殘舊樓宇的長者業主
(下午2時40分至3時35分)

與團體代表會晤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

立法會CB(1)1444/03-04(03)號文件
(只備中文本)(於2004年4月2日發出)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於2004年4月7日提交的意見書

立法會CB(1)1117/03-04號文件
(只備中文本)(於2004年2月25日發出)

-申訴部的便箋,內容有關把香港社區組織協會於2004年2月23日與立法會議員會晤時,就政府可如何協助殘舊樓宇的年長業主解決住屋及經濟困難所提的關注事項轉介事務委員會

與政府當局舉行會議

立法會CB(1)1444/03-04(04)號文件
(中文本於2004年4月2日發出,英文本隨文附上)

-政府當局提供的資料文件

V.其他事項
(下午3時35分至3時40分)

立法會秘書處
議會事務部1
2004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