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 与政府当局举行会议
(下午2时30分至4时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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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2761/03-04(01)号文件 (容后奉上)
| - | 政府当局对法案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所提事项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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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2761/03-04(02)号文件 (容后奉上)
| - | 政府当局所提交有关"就黎鸿伟先生2004年5月10日提交的意见书作出的回应"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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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2691/03-04(02)号文件 (英文本于2004年6月8日发出,中文本于2004年6月9日随立法会CB(2)2710/03-04号文件发出)
| - | 政府当局题为"有关长期监禁刑罚覆核委员会的资料文件"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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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2595/03-04(02)号文件 (于2004年6月1日发出)
| - | 已标明修订事项的有关条例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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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接获的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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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2644/03-04(01)号文件 (英文本于2004年6月4日发出,中文本于2004年6月9日随立法会CB(2)2710/03-04号文件发出)
| - | 黎鸿伟先生2004年5月10日提交的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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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前发出的其他有关文件清单载于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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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下次会议日期
(下午4时25分至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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