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03/04-16

立法会

议程

2004年2月4日星期三、2月5日星期四及
2月6日星期五每天下午2时30分

I. 提交文件

附属法例/文书法律公告编号
1.《〈2003年土地(杂项条文)(修订)条例〉(2003年第17号)2004年(生效日期)公告》1/2004
2.《2004年空运(航空服务牌照)(修订)规例》4/2004
3.《2004年动植物(濒危物种保护)(豁免)(修订)令》5/2004
4.《2004年动植物(濒危物种保护)条例(修订附表)公告》6/2004
5.《2004年护士(注册及纪律处分程序)(修订)规例》7/2004
6.《2004年登记护士(登记及纪律处分程序)(修订)规例》8/2004
7.《2004年保护儿童及少年(收容所)(修订)令》9/2004
8.《2004年银行业条例(修订第81(6)条)公告》10/2004
9.《2004年进出口(一般)规例(修订附表7)公告》11/2004
10.《2004年储稅券(利率)公告》12/2004
11.《〈2002年雇员补偿援助(修订)条例〉(2002年第16号)2004年(生效日期)公告》13/2004
12.《2004年检疫及防疫条例(修订附表1)令》14/2004
13.《2004年防止传染病蔓延规例(修订表格)令》15/2004

其他文件

第54号雇员再培训局
二○○二至二○○三年度年报
(由教育统筹局局长提交)

II. 以书面答覆的质询

1. 余若薇议员问:

目前,全港有7间由政府资助的身体弱能儿童学校,其中两间设有宿舍,供有需要的学生留宿。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多少名儿童正轮候入读该两间学校和入住有关宿舍;他们平均已轮候多久;及

    (二)有否计划在另外5间学校设置学生宿舍或重新调配现时的宿舍资源;若会,计划的详情?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教育统筹局局长

2. 陈婉娴议员问: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3个财政年度:

    (i)由有关政府部门巡查或经市民举报后发现未符合香港产地来源规则的个案数目、涉及的金额和货量;

    (ii)成功检控违反香港产地来源规则的个案的数目、涉及的罚款和刑期;及

    (iii)当局负责巡查工厂及检查付运货物的人数;他们有否进行突击检查;若有,检查的次数;

    (二)当局为执行香港产地来源规则而巡查工厂时所核查的项目,以及当中有否包括工资(银行转帐纪录)、强积金供款及协助有关的工厂制造货物的分判商的详细地址、负责人联络方法、雇员人数和工资等纪录;若否,当局会否考虑查核有关纪录;及

    (三)当局迄今接获按照《內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申请原产地证书的数目,以及当中已获得批准的申请数目?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工商及科技局局长

3. 胡经昌议员问:


鉴于近日访港游客人数大增,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有否在位于闹市的旅游热点(例如金紫荊广场、山顶凌霄阁一带及啬色园黃大仙祠)实施特别交通管制措施,以免观光车辆在路旁等候和接载游客时造成交通阻塞?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

4. 张文光议员问:


为重建经济活力,前财政司司长于2003年5月成立了两个专责小组,分别是"重建经济活力策略小组"("策略小组"),负责就该计划的整体纲领提供意见,以及"重建经济活力工作小组",负责审批该计划所资助的项目。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该两个小组每次会议的日期、主持人和出席者;

    (二)该两个小组讨论维港巨星汇节目的会议日期及具体內容;及

    (三)"策略小组"是否仍在运作;若是,该小组现正进行的工作项目;若否,当局为何终止该小组的运作?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财政司司长

5. 黃成智议员问:


据报,去年12月底,北区一间中学发生了一宗校园暴力事件,一名男学生多次被多名同学殴打。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教育统筹局曾就这宗个案采取甚么跟进行动;

    (二)有否进行调查,以了解中学生在校內遭同学欺凌的情况;若然,调查结果为何及当局如何跟进;若否,会否考虑进行调查;及

    (三)有何措施减轻学童在校內遭同学欺凌的情况,以及会否加强生命教育,尤其是使他们学会尊重生命、处理情绪,以及与朋友相处之道?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教育统筹局局长

6. 麦国风议员问:


据报,广东省当局于去年12月揭发有商人使用含有对人类健康有害杂质的工业用双氧水漂白鱼翅,部分经这样漂白的鱼翅已运往本港出售。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在本港出售的海味的主要来源地,以及每名市民每年平均食用海味的数量及价值;

    (二)过去5年,有关部门抽取了多少个海味样本进行化验;有关样本被发现含有不适宜供人食用成分或违反其他规定的个案数目及详情;及

    (三)鉴于当局与內地有关当局已就食物安全事宜设立相互通报机制,內地有关当局有否向本港当局通报上述事件;若有,通报的详情;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

7. 梁耀忠议员问:


据报,近日发生多宗犬只因进食市民乱放于公众地方的有毒鼠饵而死亡的事件。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现时有否法例规管市民使用有毒鼠饵;若有,有关的法例规定详情及是否适用于上述事件;若不适用,有何法例处理有关事件;及

    (二)哪个政府部门负责调查有关事件,以及相关的执法及检控程序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

8. 邓兆棠议员问:


关于向身处北大屿山的伤病者提供的医疗服务,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当局就北大屿山医院兴建计划进行的检讨,进展及预计完成日期为何;

    (二)现时救护车把伤病者由北大屿山送往九龙西联网各间医院急症室的平均召达时间分别为何;该等时间与有关的全港平均数字如何比较;

    (三)过去3年,经救护车由北大屿山送往公立医院急症室的伤病者的总人次,以及按分流级别划分的细项数字;及

    (四)有否计划在北大屿山设立诊疗所,提供全日24小时非紧急医疗服务;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

9. 谭耀宗议员问:


本人经常接获市民投诉以地砖铺砌的行人路路面凹凸不平,危及市民(尤其是长者)的安全。关于这些行人路的质素和维修问题,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两年,路政署每年接到关于行人路路面不平坦的投诉个案数字及进行维修的次数;

    (二)会否制订措施,包括改用硬度及质素较佳的铺路砖,以减少行人路路面不平坦的情况;及

    (三)有何措施及早处理市民的投诉和加快维修不平坦的行人路路面?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

10. 冯检基议员问: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是否知悉:
    (一)按个案性质划分,过去5年每年乘客擅自闯入地铁有限公司("地铁公司")路轨范围的个案数目和涉及的伤亡人数;

    (二)现时地铁公司为每个车站装设月台幕门的进展情况,以及该公司预计将于何时可在全部车站装设月台幕门;及

    (三)现时地铁公司有何措施保障在未装设幕门的月台上候车乘客的人身安全?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

11. 李华明议员问:


据报,根据环境保护署设于观塘区的一般监测站纪录,该区在2001年共有18小时空气污染属"甚高"水平,而在2002及2003年则分别为64和136小时,显示该区的空气污染日趋严重;以全年空气污染属"甚高"水平的总时数计算,在2003年,观塘区是本港空气污染最严重的地区。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观塘区的空气污染通常在甚么时段、天气及环境状况下较为严重;

    (二)鉴于近年不少位于该区的工业大厦已改变作非工业用途,当局有否研究为何该区的空气污染反而日趋严重;若有研究,结果为何;及

    (三)有否制订长远策略,以减轻该区的空气污染;若有,该项策略的详情;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

12. 单仲偕议员问:


据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早前在港招股上市,招股期间出现连串失误,先有证券行投诉收票银行拒收经纪专用的黃色申请表格,而在即将挂牌前,又发生股份分配名单出错事件,以致有投资者因而错误沽空,蒙受损失。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评估在现行金融及证券监管制度下,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有否足够措施监管企业在港招股上市;若有评估而结果显示有足够措施,为何上述公司在招股期间出现连串失误;

    (二)证监会有否主动调查上述失误,从而追究责任及研究如何防止这些失误再次发生;及

    (三)证监会有否接获上述投资者的投诉;若有,证监会如何协助他们向有关公司及其上市保荐人追讨赔偿?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13. 蔡素玉议员问:


据报,政府现正研究在深圳河河套地区设立工业特区的可行性,但该地区附近有多种濒危鸟类和国家级受保护动物栖息,落实发展计划会严重破坏当地的生态环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当局在进行上述可行性研究时,会否对有关地区进行生态调查,以确定在当地栖息的动物种类;及

    (二)当局在考虑应否落实上述发展计划时,会否以保留在当地栖息的动物种类为先决条件?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

14. 陈伟业议员问:


当局于2002年6月19日答覆本人提出的质询时表示,当局已采取若干措施监管代收债款公司(俗称"收数公司")的追债手法。然而,本人仍然接获不少市民投诉,指这些收数公司的追债活动令他们情绪受到困扰,甚至令他们萌生自杀念头。虽然银行聘用收数公司或采取法律行动追讨欠款并不违法,但此举却令事主造成沉重之心理压力。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15个月,市民就收数公司的滋扰行为向警方举报的个案数字;

    (二)法律改革委员会就立法规管收数公司的活动和追债手法所进行的研究的进度;及

    (三)会否考虑加强执法,以遏止收数公司采取滋扰性的追债手法;若会,有关的详情;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保安局局长

15. 何锺泰议员问:


据报,香港有潜质成为医疗服务之都。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1年,来港接受治疗的人数及他们主要来自哪些国家;

    (二)市场调查公司有否比较世界各地的医疗服务水平;若有,香港的医疗服务在世界的排名;及

    (三)有否计划提升香港成为医疗服务之都;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

16. 刘江华议员问:


据报,现时內地旅客在进入香港时须向香港当局提交已填妥的健康申报表,他们在返回內地时亦需向內地当局申报健康状况。部分內地旅客是在其他內地省市前往深圳的火车上填写该表格,以缩减办理入境手续的时间。然而,并非每班火车的乘客均获派发健康申报表格,不少旅客因而须在罗湖车站旁的联检大楼索取及填写表格,延误了入境时间。此外,从其他陆路口岸、机场及海港进入香港及返回內地的內地旅客亦出现类似延误。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现时由哪一个內地政府部门负责向內地来港旅客派发健康申报表;若沒有负责的政府部门,香港当局会否向內地当局提出建议及协助;

    (二)有否接获从陆路口岸、机场及海港进入香港及返回內地的旅客投诉上述延误;若有,香港当局如何与內地当局跟进这些投诉;及

    (三)实施內地居民来香港"个人游"政策至今,当局有否措施解决內地旅客进入香港及返回內地时遇到的上述延误问题;若有,有关措施的成效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

17. 刘慧卿议员问:


关于在去年12月获委任为第二届区议会议员的102名人士,行政机关可否告知本会:
    (一)自1997年7月1日至今,当局曾委任他们加入哪些咨询组织及担任哪些其他公职;及

    (二)他们现时的职业和所属政治团体?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民政事务局局长

18. 余若薇议员问:


《青年人纹身条例》(第323章)第3条规定,为18岁以下的人进行纹身,即属犯罪;如纹身是由注册医生为医学上的理由而进行,则属例外。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自上述法例生效以来,当局就违反有关规定而提出的检控数目;及

    (二)在有关法例生效前或后,当局有否就法例的规定向受影响的纹身商铺进行广泛宣传;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保安局局长

19. 胡经昌议员问:


近期亚洲多国相继爆发禽流感,导致多人死亡,令人关注禽流感的蔓延情况。此外,近日有市民投诉,清晨时分在维多利亚公园等公众地方非法喂饲白鸽的情况严重。由于禽流感病毒可随雀鸟散播,令人担心禽流感会因而在香港爆发,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何措施防止候鸟及本地雀鸟交叉感染及传播病毒;及

    (二)会否考虑加强执法行动,以对付于非办公时间在公众地方非法喂饲白鸽的人士;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

20. 黃成智议员问:


一名愉景湾居民于2002年6月揭发有发展商未经许可占用北大屿山郊野公园部分土地长达20年,但原来该发展商于1981年已向政府申请以短期租约方式使用该幅土地,只是地政总署沒有妥善备存有关的档案,以致未能翻查有关处理上述短期租约申请的纪录,而该署在2003年年中才去信要求有关的发展商以短期租约方式租用该幅土地。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评估地政总署在处理上述1981年的短期租约申请时是否失职;若有,评估的结果;若否,原因为何;

    (二)根据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于本年1月14日在立法会会议就本人的质询所作的回覆,过去5年未经许可占用政府土地进行商业用途的个案大部分已获得处理,但处理此宗涉及大型发展商和所涉土地面积广阔的个案,却需时超过20年,当局有否评估与过去5年所处理的个案相比之下,上述个案的处理手法是否有欠公平;若评估结果显示有关做法是公平的,理据为何;此外,该发展商在占用该幅土地的20年期间,有哪一段时间属非法占用有关土地;

    (三)地政总署根据甚么准则厘订向该发展商发出的短期租约所列明的租金款额,以及会否向发展商追收20年占用期的租金及差饷;若会,所持的法律理据和分别涉及的租金和差饷款额;若否,原因为何;及

    (四)当局如何跟进该发展商不同意以短期租约方式租用上述土地或放弃使用该幅土地;会否考虑收回该幅土地作其他用途;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

III. 议案

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动议的决议案

政制事务局局长动议议案


(议案內容已载列于2004年1月30日立法会CB(3)339/03-04号文件內)

IV. 议员议案
  1. 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动议的决议案

    许长青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2. 议决就2004年1月7日提交立法会会议省览的《选举管理委员会(立法会选举资助)(申请及支付程序)规例》(即刊登于宪报的2003年第269号法律公告),将《释义及通则条例》(第1章)第34(2)条所提述的附属法例修订期限根据该条例第34(4)条延展至2004年2月25日的会议。

    出席的政府官员:政制事务局局长

  3. 致谢议案

    刘健仪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4. 本会感谢行政长官发表施政报告。

    就刘健仪议员议案提出的修正案
    杨森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本会感谢行政长官发表施政报告"之后加上",但对他未有回应市民爭取在2007年普选行政长官及在2008年普选全体立法会议员的民主诉求表示遗憾,并促请政府即时展开政制检讨咨询工作;本会并要求 '政制发展专责小组' 积极向中央反映港人强烈的民主诉求,以及以透明开放的方式运作,向市民汇报讨论进展"。

    出席的政府官员载于附件


立法会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