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03/04-26

立法会

议程

2004年5月5日星期三下午2时30分

I. 提交文件

附属法例/文书法律公告编号
1.《2004年香港考试及评核局条例(修订附表2)令》 64/2004
2. 《2004年进出口(战略物品)规例(修订附表1)令》 65/2004
3. 《2004年证券及期货(合约限量及须申报的持仓量)(修订)(第2号)规则》 66/2004
4. 《2004年雇员再培训条例(修订附表2)(第2号)公告》 67/2004
5. 《2004年进出口(一般)规例(修订附表7)(第2号)公告》 68/2004
6. 《2004年储稅券(利率)(第3号)公告》 69/2004
7. 《〈1997年法律服务立法(杂项修订)条例〉(1997年第94号)2004年(生效日期)公告》 70/2004
8. 《〈2002年噪音管制(修订)条例〉(2002年第19号)2004年(生效日期)公告》 71/2004
9. 《〈2003年法律修订及改革(杂项规定)条例〉(2003年第14号)2004年(生效日期)公告》 72/2004

其他文件

1.第81号二○○三至○四年度第三季
批准对核准开支预算作出修改的报告
(公共财政条例:第8条)
(由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提交)

2.《存款保障计划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由法案委员会主席何俊仁议员提交)

3.《2003年广播(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由法案委员会主席单仲偕议员提交)

II. 质询

1. 郑家富议员问:

关于减轻学生上下课的交通费负担的问题,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上个及本个学年,分别有多少名学生获批全额及半额的车船津贴,以及该等数字占学生总人数的百分比;

    (二)当局是否已完成检讨各项车船津贴计划;若然,检讨的结果;及

    (三)有否与各公共交通运输机构磋商,鼓励它们给予所有12岁或以上的全日制学生票价优惠,以减轻他们的经济压力?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公务员事务局局长
(在教育统筹局局长缺席期间)

2. 张宇人议员问:

关于从发现有牛只感染疯牛症的国家输入牛肉,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当局现时如何规管从发现有牛只感染疯牛症的国家输入牛肉;

    (二)在过去5年,当局曾经禁止从哪些国家输入牛肉,以及有关的实施或撤销禁运日期,当中哪些国家的牛肉现已恢复进口、分别于何时恢复,以及进口商须遵守甚么特别的检疫规定;及

    (三)鉴于在日本的牧场发现有牛只感染疯牛症后,香港于2001年9月起已禁止日本牛肉进口,当局是否知悉现时哪些国家仍禁止日本牛肉进口?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

3. 黃成智议员问: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香港马会足球博彩有限公司每次增加足球博彩的博彩方法后,参与该公司的博彩活动的18至25岁青少年的数目,以及人数有沒有较之前有所增加;

    (二)是否知悉该公司自营办足球博彩活动以来,采取了甚么措施禁止18岁以下青少年参与有关活动,包括抽查投注人士的身份证明文件和核对透过电子途径投注人士的资料等;若有,因这些措施而被禁止参与有关活动的人数;及

    (三)当局有沒有调查学生参与足球博彩活动的情况;若有,调查的结果?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公务员事务局局长
(在民政事务局局长缺席期间)

4. 劳永乐议员问:

关于医院管理局(简称"医管局")处理医疗疏忽申索的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医管局以甚么准则和机制决定,是首先与申索人商讨寻求庭外和解,还是直接把个案交由法庭裁决;

    (二)过去5年,医管局与申索人达成庭外和解的医疗疏忽申索个案数目,以及向申索人赔偿的总额;法庭裁定医管局须作出赔偿的个案数目及赔偿总额,并按赔偿是由医管局或保险承保机构承担列出分项数字;及

    (三)过去5年,医管局每年为医疗疏忽申索投购保险的金额?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

5. 吴亮星议员问:


近期不时发生不法之徒藉假冒本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设立的网站或发出的电子邮件企图行骗的个案。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两年的每个季度,当局获悉的上述个案数目,当中有多少宗曾有市民受骗和涉及的款额;

    (二)香港当局及其他司法管辖区的有关当局对这些个案采取执法行动的结果;及

    (三)现时在防止及制裁上述罪行方面有甚么实际及法律上的困难,香港当局与其他司法管辖区的执法机关及金融监管当局在这方面有甚么合作行动,以及这些合作行动有甚么需要改善的地方?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保安局局长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6. 刘慧卿议员问:

据报,香港病人权益协进会最近接获4宗公立医院病人家属作出的投诉,他们怀疑医护人员曾窜改其亲人的医疗纪录,以图掩饰可能对该等人员不利的证据,此举可能构成制造虛假文书的罪行。就此,行政机关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

    (i) 该等投诉的详情;

    (ii)医院管理局及辖下医院最近3个月接获多少宗此类投诉;及

    (iii)医院管理局会否修订《良好医疗纪录管理守则》,以防止病人的医疗纪录被窜改;若会修订,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二)警方有否就该等投诉的指控展开调查;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

*7. 刘千石议员问:


关于政府统计处编制的就业数据,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按行业和职业划分,过去3年,每年在统计前7天內工作60小时或以上的就业人士数目(外籍家庭佣工除外)?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8. 劳永乐议员问: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5年,法律援助署接获及批准有关医疗疏忽申索的法律援助申请宗数;

    (二)获批准的个案当中,与讼双方达成庭外和解的个案数目,以及申索人获得的赔偿总额;及

    (三)法庭已作出裁决的个案中,申索人获判胜诉的个案数目及百分比,以及获判的赔偿总额?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政务司司长

*9. 陈婉娴议员问:


关于政府非公务员合约雇员的薪酬及福利,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3年,获续约及不获续约的非公务员合约员工各有多少;

    (二)上述获续约员工的薪酬水平有否被调整;若有,调整的幅度和款额各有多少;及

    (三)非公务员合约雇员是否享有雇员福利?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公务员事务局局长

*10. 刘江华议员问:


据报,交通咨询委员会辖下的交通投诉组于2003年所接获涉及九广铁路("九铁")、轻便铁路("轻铁")及红色小巴的投诉个案数目均较2002年有所增加。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按性质划分,2003年涉及九铁、轻铁及红色小巴的投诉个案数目,以及这些个案数目较2002年增加的详细原因;及

    (二)对上述投诉个案所采取的跟进行动,以及会否处罚被投诉的红色小巴司机?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

*11. 谭耀宗议员问:


本人接获市民投诉,指有些居住在安老院舍的长者被人骗去银行存款以至楼宇业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3年,警方每年接获关于住院长者被骗去财产的举报数目及涉及的财产总值;

    (二)社会福利署现时有何措施防止住院长者被人诈骗财产;及

    (三)有否计划加强预防及遏止这类骗案?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保安局局长

*12. 冯检基议员问:


关于主要官员问责制,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按职位和月份划分,自该制度实施以来,各问责制主要官员("问责官员")因休假或离港而未能履行职务的日数,以及暂时代理其职务的问责官员名称;

    (二)该制度实施以来,各问责官员暂时代理其他问责官员职务的次数;及

    (三)会否考虑在现时有关制度的框架下增设副局长的职位?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政制事务局局长

*13. 麦国风议员问:


据报,医院管理局("医管局")计划于今年7月推行"公立医院及社区药剂师药物辅导计划",参与计划的药房注册药剂师会免费跟进公立医院专科门诊诊所的心血管病、糖尿病及哮喘病病人的服药情况。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是否知悉医管局:
    (一)为何只把该3类疾病纳入该项计划;

    (二)预期该项计划会对专科门诊服务的排期时间有何影响;及

    (三)会否考虑把其他慢性病纳入该计划?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

*14. 单仲偕议员问:


据报,除政策局及政府部门的网站外,政府亦就特定议题或题材设立专题网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18个月,新增设、遭删除及不再运作的专题网站各有多少,以及现时专题网站的总数;及

    (二)以何准则决定增设、删除及不再运作专题网站?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公务员事务局局长
(在民政事务局局长缺席期间)

*15. 陈伟业议员问:

自2001年"911"事件发生以来,印尼峇里、菲律宾三宝顏市、土耳其伊斯坦堡、俄罗斯莫斯科及西班牙马德里等地方先后遭到恐怖袭击,造成重大伤亡,显示恐怖活动防不胜防。鉴于本港对外交通、通讯、融资等基建设施发达而且此等活动频繁,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本港遭受恐怖袭击的风险为何;

    (二)有何措施防止恐怖份子在本港施袭;及

    (三)当局会否加强保安措施,防止香港成为恐怖袭击的目标;若会,措施的详情;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保安局局长

*16. 何锺泰议员问:


据报,蓝田广田村有一住戶长期受天花渗漏问题困扰。虽然房屋署曾向受影响单位楼上的住戶发出61封信件,要求入屋检查和维修,但不得要领。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调查该住戶不与房屋署合作的原因,以及检讨发出上述信件的成效;

    (二)现行法例及公共屋村("公屋")租约有否赋权房屋署处分在此方面不合作的公屋住戶;若有,详情为何;及

    (三)会否制订政策,确保公屋住戶与房屋署合作;若会,详情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

*17. 刘江华议员问:


关于癌症个案,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自2000年至今,每年被诊断为癌症的新症个案数目,请按癌症的种类及患者所属年龄组别(以5岁为一组)列出分项数字;

    (二)哪些种类的癌症的发病率近年有上升趋势;及

    (三)各类癌症的治愈率及死亡率近年的趋势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

*18. 刘慧卿议员问:
(译文)

《基本法》第四十六条订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任期五年......"。就此,行政机关可否告知本会,有否评估在《行政长官选举条例》(第569章)作出如下规定是否符合《基本法》:若行政长官职位在整个5年任期届满之前出缺,当选以填补该空缺的行政长官将在任至上任行政长官任期的原先届满日为止;若评估结果为此规定符合《基本法》,会否为此修订该条例;若不会,原因为何;若评估结果为不符合《基本法》,理据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政制事务局局长

* 以书面答覆的质询

III. 法案

二读(恢复辩论),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及三读

1. 《存款保障计划条例草案》: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2. 《2003年广播(修订)条例草案》 : 工商及科技局局长

IV. 议员议案
  1. 要求行政长官向人大常委会提交补充报告

    冯检基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2. 本会不接受行政长官提交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报告,并对当中就政制改革提出的9项因素表示不满,认为此举等同于为本港推行全面普选设下更多关卡,窒碍民主发展;同时,本会促请行政长官立即咨询港人,提交一份全面反映民意的补充报告,以实现港人要求分别在2007年及2008年普选行政长官及全体立法会议员的期望。

    出席的政府官员政务司司长
    律政司司长
    政制事务局局长


  3. 遏止家庭暴力

    何秀兰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4. 本会促请政府当局全力遏止家庭暴力,从速修订《家庭暴力条例》,增拨资源及加强训练前线人员处理家庭暴力个案的能力。

    就何秀兰议员议案提出的修正案
    (i)陈婉娴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本会促请政府当局"之后删除"全力",并以"就"代替;在"遏止家庭暴力"之后加上"制订全面政策";在"从速修订 《家庭暴力条例》,"之后加上"研究引入禁制与家庭暴力有关的缠扰行为的法例,以及透过教育向青少年灌输不应以暴力解决家庭问题的观念;并";在"增拨资源"之后加上"至高风险社区";在"及加强训练"之后加上"社工及警方等";及在"前线人员处理家庭暴力个案的能力"之后加上",以避免家庭暴力继续发生"。

    (ii)刘健仪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从速"之后加上"及彻底检讨目前的辅导手法,";在"修订《家庭暴力条例》,"之后加上"加强统筹各政府部门和志愿机构之间的工作协调,在";在"增拨资源"之后加上"前先善用现有资源,以";在"及加强训练前线人员"之后加上"以提高他们";及在"处理家庭暴力个案的能力"之后加上"和警觉性"。

    (iii)邓兆棠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从速修订《家庭暴力条例》"之后加上"及检讨警方现行处理家庭暴力个案的手法,以保障被虐者,并因应个别社区特点及需要";及在"处理家庭暴力个案的能力"之后加上";同时,政府当局应与非政府团体及组织携手合作,提倡家庭和谐、正确人际关系及邻里守望的精神,以强化社区对家庭的支援,协力制止家庭暴力"。

    出席的政府官员: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


立法会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