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03/04-2

立法会

议程

2003年10月15日星期三下午2时30分

I. 提交文件

附属法例/文书法律公告编号
1.《〈1995年飞航(香港)令〉2003年(修订附表16)令》214/2003
2.《2003年地方选区(立法会)宣布令》215/2003
3.《2003年会社(房产安全)(豁免)(修订)令》216/2003
4.《2003年危险品(航空托运)(安全)规例(修订附表)令》217/2003
5.《〈2001年工厂及工业经营(安全主任及安全督导员)(修订)规例〉(2002年第100号法律公告)2003年(生效日期)公告》218/2003
6.《〈2002年赌博(修订)规例〉(2002年第92号法律公告)2003年(生效日期)公告》219/2003

其他文件

1.第4号在囚人士教育信托基金受托人报告书
二零零二年四月一日至二零零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由保安局局长提交)

2. 第5号机电工程营运基金
二零零二至二零零三年报
(由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提交)

3. 第6号市区重建局
2002-2003年报
(由财政司司长提交)

4. 第7号选举管理委员会
二零零四年立法会选举地方选区分界建议报告书
(由政制事务局局长提交)

5. 第8号回应二○○三年七月政府帐目委员会 第四十号报告书的政府覆文
(由政务司司长提交,并向本会发言)

6. 第9号立法会行政管理委员会
就政府帐目委员会第四十号报告书中关于
"立法会行政管理委员会职员薪酬的资助金"
作出的回应
(由立法会行政管理委员会副主席刘健仪议员提交,并向本会发言)


II. 质询

1. 梁耀忠议员问:


据报,有中学团体认为实施5年中学、1年预科及4年大学 (简称"五一四制")的学制会引起混乱,因此反对当局采用该学制以提早实行大学学制由3年改为4年的计划。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接纳上述反对意见;若然,原因是甚么;

    (二)是否已放弃"五一四制",改为采用3年初中、3年高中及4年大学的学制;若然,请告知详情和推行时间表;以及当局会否增拨配套资源以推行该学制;若会,请告知详情和推行时间表;及

    (三)会否因应中学及大学改革学制,进行相应的课程改革;若会,详情是甚么?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教育统筹局局长

2. 冯检基议员问: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在过去3年,每年分别根据《床位寓所条例》及《旅馆业条例》作出的巡察次数和发出的警告数目,以及当局在发出警告后的跟进工作;

    (二)按所犯罪行划分,过去3年每年因干犯上述条例而被吊销经营牌照的床位寓所及旅馆的数目;及

    (三)本港现时设有独立厨房及厕所的租住套房单位的数目及主要分布地区,以及上述条例是否适用于这些单位;若不适用,当局现时以甚么方式监管这些单位的建筑结构、消防安全设施及环境卫生情况?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民政事务局局长

3. 郑家富议员问:


关于专营巴士的车费,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各专营巴士公司按照哪些准则决定个别路线应否实施分段收费、设定分段的数目及各分段的车费;

    (二)有否措施鼓励各专营巴士公司在更多路线实施分段收费或增加分段收费路线的分段数目,并将各分段的车费调低,以减轻乘客的负担;若有,请告知有关措施的內容;若否,原因是甚么;及

    (三)过去3年,各专营巴士公司曾否向政府申请调低某些路线的分段车费或增加分段数目;若然,请列出每宗申请的详情,包括提出申请的巴士公司名称、涉及的路线编号及申请结果;若政府曾否决部分申请,原因是甚么?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

4. 麦国风议员问:


上月10日,全国政协副主席徐匡迪在接见一个港人访问团时表示,他认为7月1日的游行"是'坏事',但也可以变成'好事'"。亦有众多公众评论指这次有50万人参加的游行引发了一场管治危机。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研究徐先生所说的"坏事"和"好事"是甚么意思;

    (二)政府在这次"管治危机"中汲取了甚么教训;有否评估政府的施政如何可以更好和更准确地掌握民意,以免再次触发大规模的游行活动;及

    (三)鉴于当局表示行政长官及各主要官员会透过定期会晤,加强与本会议员、民间组织及宗教团体等沟通,具体的做法将会如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政务司司长

5. 涂谨申议员问:


政府在公布撤回《国家安全(立法条文)条例草案》后,未有公开交代将来如何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的立法工作咨询公众。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会否待行政长官及全部立法会议员均由普选产生后才展开有关立法工作;及

    (二)会否采用白纸条例草案就实施《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的法案条文內容咨询公众?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保安局局长

6. 刘慧卿议员问:


据报,在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向新农凯批出问题贷款的事件曝光后,香港金融管理局(简称"金管局")曾派出工作小组,全面调查所有在港中资银行的主要贷款帐目是否有不寻常的安排。就此,行政机关可否告知本会:
    (一)金管局派出工作小组进行上述调查的原因及调查结果;

    (二)金管局有否采取其他措施确保中资银行批出的贷款的质素;及

    (三)金管局有否定期派员调查各银行的贷款帐目是否有不寻常的安排;若有进行定期调查,在过去3年,金管局曾进行多少次调查,调查的银行及结果是甚么;若沒有进行定期调查,金管局会否考虑这样做,以维护本地及国际投资者对本港银行的信心?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7. 蔡素玉议员问:


本人接获投诉,指在北角建华街曾有市民因公众垃圾箱载满垃圾,将一小袋垃圾弃置于该垃圾箱旁,因而遭食物环境卫生署人员控告乱拋垃圾。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有否定期检视公众垃圾箱的数目及清理频率是否足够,以避免上述情况再次出现;若有,详情为何;若沒有,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

*8. 刘皇发议员问:


本年2月12日,政府当局在答覆本人的质询时表示,"保安局正在检讨边境禁区的覆盖范围,并计划于2003年年中就检讨结果咨询各有关团体"。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当局现时是否已完成该项检讨;若是,结论是甚么?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保安局局长

*9. 何锺泰议员问: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1年,本地机构从慈善筹款活动所得的款项总额;

    (二)过去3年有否接获就本地机构举办慈善筹款活动的监管机制作出的投诉;若有,详情为何;及

    (三)过去3年有否慈善筹款活动主办机构的人员或与筹款活动有关的人士,因盜用筹得的款项而被检控;若有,详情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

*10. 刘江华议员问:


据报,上月7日,內地海关人员在西贡黃茅洲附近的本港水域內强行登上一艘货船,并把该船押回內地扣查。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该宗事件的详情,包括內地海关人员是否曾在本港水域內执法;

    (二)在该艘货船被截停前,警方有否接获內地海关部门提出协助追捕该艘货船的要求;

    (三)过去3年,警方接获內地海关部门提出要求协助其追捕在本港水域中行驶的货船的个案数字;及

    (四)过去3年,內地海关人员于本港水域內执法的个案数字,以及他们是否每次都有事先与本港警方联络?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保安局局长

*11. 何锺泰议员问: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现时有否提供只供释囚申请的职位空缺资料;若有,请说明在过去两年这些职位的数目及名称等详情;

    (二)过去1年,释囚的就业率;及

    (三)现时有否设立机制跟进释囚的就业情况?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保安局局长

*12. 单仲偕议员问:


香港金融管理局于上月发出新闻稿,呼吁市民提高警觉,留意一宗怀疑网上骗案,而涉及的网站域名与一家银行前附属公司的英文名称近似。此外,据报近月有骗徒冒认持牌银行职员发放电邮,企图套取接收电邮人士的银行戶口资料骗财。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现时有多少家《银行业条例》所指的认可机构采用电子证书(例如伺服器证书或其他技术),让消费者核实该等机构网站的真确性;

    (二)有否制订措施或指引,要求所有认可机构(包括藉互联网或其他电子方式向客戶提供服务的持牌银行及虛拟银行)的网站,以及由该等机构发出的电子讯息(如电子邮件及流动短讯等),须附上电子证书,以供辨别网站及电子讯息发送者身份的真伪;及

    (三)有否制订计划,教育消费者预防网上行骗或欺诈行为;若有,详情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13. 胡经昌议员问:


政府于本年6月在宪报刊登可向决策局/部门提供财务顾问服务的公司名册("《名册》"),同时列出其用以拣选合资格的公司纳入该《名册》的两项准则,即:(i) 公司以提供财务顾问服务作为业务,以及(ii) 公司必须在香港注册或持有有效的香港商业登记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除列出的两项准则外,当局有否采用其他准则(例如公司规模)拣选公司纳入《名册》;

    (二)过去3年,申请纳入《名册》的公司数目,当中被拒绝的数目及原因;决策局/部门曾就多少项特定工作邀请《名册》內的公司提交兴趣表达书,以及每项工作的名称、涉及的财务顾问费用、获邀提交兴趣表达书的公司名称及被选中的公司名称;及

    (三)当局有何机制持续监察《名册》內的公司是否仍应保留在《名册》內?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14. 陈伟业议员问:


本人接获不少投诉,指有不少路旁巴士站位置不当,例如太接近马路路口、行人过路处及停车场出入口等,不符合道路安全标准及容易造成交通意外。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位置不符合道路安全标准的巴士站数目及地点;

    (二)过去1年,因巴士站位置不当而引致的交通意外数目及所造成的伤亡人数;及

    (三)当局会采取甚么措施改善巴士站位置不符合道路安全标准的情况?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

*15. 麦国风议员问:


医院管理局("医管局")于去年年底推出自愿提早退休计划,供全职员工(非公务员)参加,而政府于本年年初推出的第二轮自愿退休计划,则适用于医管局及卫生署的公务员员工。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就上述两项退休计划分别而言,在上述两个机构內任职并已获准离职的医疗、护理及专职医疗职系的员工数目,以及有关此等数目的下列数字: (i) 按有关员工的职级和所属的医疗单位类别划分的细项数字; (ii) 占总申请人数的百分比,以及每个职系和职级的相关百分比;及 (iii) 占员工总数的百分比,以及每个职系和职级的相关百分比;及

    (二)鉴于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的爆发对本港的医疗体系构成沉重压力,有关当局会否考虑挽留已获准离职的人士;若否,当局有何计划确保在疫症爆发时,有足够医护人员应付服务所需?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

*16. 涂谨申议员问:


关于惩教署人员对被羁留在惩教院所的人士进行身体检查,以查证他们有否在体內藏毒,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3年,每年有多少名被羁留在惩教院所的人士,其中有多少人被发现在体內藏毒,以及检获的毒品种类和数量;

    (二)惩教署人员一向以何方法进行上述身体检查及当局有否检讨有关方法;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三)有否研究使用科技仪器协助进行有关检查;若有,结果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四)是否知悉其他国家和地区以何方法进行有关检查,以及它们有否试验以新方法进行检查;若有,详情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保安局局长

*17. 刘慧卿议员问:


上月26日,选举管理委员会("选管会")撤回其先前作出缩短下届区议会选举投票时间的决定。就此,行政机关可否告知本会,是否知悉:
    (一)选管会有否搜集关于外国选举投票时间的资料;若有,详情为何;

    (二)香港的投票时间与上文第(一)项答覆中的国家比较是否最长;及

    (三)投票时间较香港短的国家有何配套措施便利选民投票?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政制事务局局长

*18. 梁耀忠议员问:


高等法院于去年9月作出裁决,指关于由行政长官裁定未成年谋杀犯最低刑期的安排的《刑事诉讼程序条例》第67C(2)、(4)及(6)条,违反了《基本法》第八十条所订由法院行使审判权的规定。政府其后向本人表示不会就法院的裁决提出上诉,并承诺于上一年度立法会会期內向立法会提交法案,修改上述条例的有关条文。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沒有履行上述承诺的原因;及

    (二)当局在法院作出有关裁决后仍拘禁该等谋杀犯的法律理据?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保安局局长

*19. 蔡素玉议员问:


据报,自青马大桥于1997年通车以来,该处已发生了4宗跳桥自杀事件。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有否打算采取措施,例如在青马大桥下设置安全网,以减少和预防跳桥自杀事件?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

*20. 刘江华议员问:


本年8月底,旺角警署內一名疑犯在无人看守的情况下,爬过警署停车场出入口处一道沒有警员站岗的电闸的底部空隙逃脫。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在过去12个月,共有多少间警署在出入口安装了电闸,以取代由警员站岗;

    (二)警方有否就防止疑犯在警署被落案期间逃走向警务人员发出指引;及

    (三)在过去3年,警方有否就警署的保安设施进行检讨;若有,检讨的结果;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保安局局长

* 以书面答覆的质询

IIA. 声明

政府的房屋政策 : 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

III. 议员议案
  1. 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动议的决议案

    刘健仪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就2003年7月9日提交立法会会议省览的 ─ 
    (一)《2003年人事登记(修订)规例》(即刊登于宪报的2003年第165号法律公告);

    (二)《国际组织(特权及豁免权)(欧洲共同体委员会办事处)令》(即刊登于宪报的2003年第166号法律公告);

    (三)《2003年领事馆官员管理遗产条例(修订附表)令》(即刊登于宪报的2003年第167号法律公告);

    (四)《领事协定(第3条的适用范围)令》(即刊登于宪报的2003年第168号法律公告);及

    (五)《2003年香港大学规程(修订)(第2号)规程》(即刊登于宪报的2003年第186号法律公告),


将《释义及通则条例》(第1章)第34(2)条所提述并按该条例 第34(3)条视为延展的附属法例修订期限,根据该条例第34(4)条 延展至2003年11月5日的会议。

  • 更完善的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应变机制及预防措施

    麦国风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 鉴于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可能再次出现,本会促请政府确立更完善的应变机制及采取预防措施,以保障市民健康,以及确保当疫症发生时,可有效控制疫症蔓延,将其损害减至最低;有关措施应包括:

      (一)加强统筹和协调各公私营医疗机构及安老院舍的防治疫症工作,并发出划一的防治疫症指引;

      (二)向各前线医护人员提供足够及适当的保护装备和感染控制培训,确保他们在安全的环境下工作;

      (三)加速完成兴建公立医院隔离设施;

      (四)为各公私营医疗机构订立清晰的证实及怀疑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个案呈报机制;

      (五)更广泛地在社区及学校推行基层健康教育,提高大众对传染病的认识及警觉;

      (六)继续全力推动全民参与可持续的公共卫生及清洁措施;及

      (七)在各出入境口岸严格执行卫生检疫工作。

      就麦国风议员议案提出的修正案

      (i)陈国强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鉴于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可能"之后加上"于冬季";在"(六) 继续全力推动全民参与可持续的公共卫生及清洁措施;"之后删除"及";及在"(七) 在各出入境口岸严格执行卫生检疫工作"之后加上";及(八) 尽快落实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专家委员会提出的各项建议"。

      (ii)梁刘柔芬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本会促请政府"之后加上"充份考虑立法会卫生事务委员会对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专家委员会报告的意见,并从速跟进报告所作的建议,尽快";及在"将其损害减至最低"之后删除";有关措施应包括:(一) 加强统筹和协调各公私营医疗机构及安老院舍的防治疫症工作,并发出划一的防治疫症指引;(二) 向各前线医护人员提供足够及适当的保护装备和感染控制培训,确保他们在安全的环境下工作;(三) 加速完成兴建公立医院隔离设施;(四) 为各公私营医疗机构订立清晰的证实及怀疑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个案呈报机制;(五) 更广泛地在社区及学校推行基层健康教育,提高大众对传染病的认识及警觉;(六) 继续全力推动全民参与可持续的公共卫生及清洁措施;及(七) 在各出入境口岸严格执行卫生检疫工作"。

    出席的政府官员: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

  • 自由行通关问题

    刘健仪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 鉴于內地开放来港自由行,令访港的內地旅客大增,对各边境口岸的通关造成重大压力,本会促请政府加速兴建及落实各项过境基建工程,加强各边境口岸过关配套设施,灵活地处理口岸通关安排及调配充裕的人手,尽量方便过境的人流。

    就刘健仪议员议案提出的修正案
    涂谨申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删除"调配充裕的",并以"增加"代替;及在"尽量方便过境的人流"之前加上"一方面"及在其后加上",另一方面密切监察过境的保安问题,全力缉查在各口岸的犯罪活动,包括盜窃、偷运违禁物品等,以维护法纪及保障入境旅客和港人的安全"。

    出席的政府官员:保安局局长
    立法会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