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03/04-7

立法会

议程


2003年11月12日星期三下午2时30分

I. 提交文件

附属法例/文书法律公告编号
《2003年退休金利益条例(设定职位)(修订)令》244/2003

其他文件

1. 第22号 ─尤德爵士纪念基金信托委员会
二零零二年四月一日至二零零三年三月三十一日年度
的报告书
(由民政事务局局长提交)

2. 第23号 ─民政事务局局长法团
截至二零零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
经审计会计报表及核数师报告
(由民政事务局局长提交)


II. 质询

1. 田北俊议员问:(译文)

政府表示会将整项占地40公顷的西九龙文娛艺术区发展计划,招标批予单一发展商兴建及营运。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当局有否评估该项目的规模会否令有能力参与竞投的发展商数目寥寥可数,以致限制政府在甄选投标者时的选择、投标价不理想,以及在与中标者商谈细节时处于不利位置;为何不考虑分拆该项目并分别招标,或者只将有关商业用地招标出售,然后把有关收益用作发展文娛设施;

    (二)鉴于有文化艺术界人士担心把文娛艺术区交由以商业利益为先的发展商负责,最终或会令文娛艺术区变得名不副实,当局有否计划重新咨询这些界别的人士对发展模式的意见;若会,请告知咨询的详情;若否,原因是甚么;及

    (三)当局有何措施监察该项目的兴建及长期营运不会偏离原订目标?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政务司司长

2. 李国宝议员问:
(译文)

在曼谷举行的第十一届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亚太经合组织")非正式首脑会议,国家主席于2003年10月20日表示,中国政府将于本年11月起正式推行亚太经合组织商务旅游证计划,容许参加此计划的亚太经合组织成员地区的商务旅客前往中国內地时无须签证,只须办理简化的出入境检查手续。现时,只有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香港居民,才可申领亚太经合组织商务旅游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持有身份证(不论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香港身份证)及有效国民护照的香港居民,可否藉此计划进出內地公干;及

    (二)如持有香港身份证及有效国民护照的香港居民不能在此项计划下受惠,政府当局是否知悉,內地有关当局会否推出类似计划,以便这些香港居民往来香港及內地?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保安局局长

3. 罗致光议员问:


据报,平等机会委员会(简称"平机会")刚辞职的主席的委任程序和聘用条件,以至最近解雇原定于本月履新的候任行动科总监的事件,已引起社会舆论及公众人士质疑平机会的独立性和公信力。此外,根据联合国认可的《关于保护和促进人权的国家机构的地位和职责的原则》(简称"《巴黎原则》"),处理有关人权事务的机构应独立自主,不受政府干预,拥有尽可能广泛的职权和足够的资金履行其职责,以及成员应多元化。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评估当局在委任平机会的主席及成员时,有否依照和贯彻《巴黎原则》的规定;若有评估,结果是甚么;

    (二)会否效法其他国家订立守则,规定处理人权事务的法定机构在运作时须具有足够的透明度、公正性及问责性;及

    (三)有否计划采取措施,保障平机会的声誉及挽回公众对平机会的信心?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民政事务局局长

4. 刘汉铨议员问:


据报,中央政府支持香港发展债券市场,而国家为本年向全球发行的10亿美元及5亿欧元外币国债所进行的国际巡回推介,亦以香港作为首个推介地点。国家财政部副部长本年10月更亲临香港与本地官员及逾200基金经理会面,进行推介。这批国债并会在香港交易所作场外挂牌。此外,市场在低息环境下对债券的需求亦大增。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为简化债券发行手续所做工作的进展情况;当局有否计划推出措施以加强这方面的工作;若有,详情是甚么;

    (二)有甚么优惠及相关措施吸引本地及海外机构和企业在港发行债券;及

    (三)有否计划或措施将香港发展为中国外币国债和內地企业发行外汇债券的中心;若有,详情是甚么?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5. 石礼谦议员问:
(译文)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现时惩教署职员与囚犯的比率以及该比率与5年前的比率如何比较;

    (二)惩教署上个财政年度的监狱开支细项,包括员工薪酬、设施和设备、为囚犯提供医疗服务等项目的开支,以及该年度囚禁一名男犯人和一名女犯人的每日平均开支;及

    (三)囚禁犯人的总开支在过去5年有否增加;若有,详情是甚么;若否,原因是甚么?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保安局局长

*6. 陈伟业议员问:


据悉,政府在进行工务工程时,在有关人士提出该项工程会对其乡村风水构成不良影响时,当局或会向有关人士支付趸符费。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3年支付的趸符费总额,当中经政府工程承办商支付的金额,并请列出每宗个案的工程名称、当局支付趸符费的理由、金额,以及受款人的姓名;

    (二)有何措施确保公务人员按照既定准则批出趸符费;及

    (三)有何措施监管政府工程承办商确实把趸符费全数交给受款人?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

*7. 刘健仪议员问:


酒后驾驶法例在作出修订后,血液中含酒精浓度的法定限度已由每100毫升血液含80毫克酒精收紧至50毫克,而该项修订已于1999年10月1日生效。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3年,在每年的交通意外当中,涉及酒后驾驶的数目及百分比;及

    (二)有否评估收紧酒后驾驶法例是否有助减少交通意外;若有,评估的结果;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

*8. 丁午寿议员问: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香港海关将如何调配人手,以应付为实施"內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而须进行的核查产地来源及巡厂等工作?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工商及科技局局长

*9. 梁刘柔芬议员问:


本人于本年7月3日立法会会议的议案辩论中,曾促请政府尽快设立边境工业区,工商及科技局局长当时回应表示,他和特区政府的同事会认真作进一步研究。据报,近日有工商界人士向行政长官提出设立边境工业特区的建议,行政长官于本年 10月19日向传媒公开表示会以新思维去认真研究该建议。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政府当局及公营机构迄今有否就边境土地的使用或发展进行研究或评估;若有,这些研究或评估的时间表及进展情况;若研究或评估已经完成,结果为何;若沒有进行研究或评估,原因为何;

    (二)第(一)项所指的研究或评估已否涵盖行政长官所指的研究;若否,行政长官所指研究的详情及由哪个部门负责,以及研究结果将于何时公布;当局会否考虑成立一个跨部门小组负责统筹有关研究;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当局在进行(一)及(二)项所指的研究或评估时,有否考虑本地及海外投资者、广东省政府、深圳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等有关人士及机构的意见;若有,当局如何收集及评估他们的意见;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工商及科技局局长

*10. 陈婉娴议员问: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是否知悉,过去3年:
    (一)香港贸易发展局有否聘用私营机构进行研究;若有,请详列所聘用的机构名称、每项研究的名称、所需时间及费用,以及有关费用占该局每年营运经费的百分比;

    (二)该局每年举办的展览会数目与同年本地私营展览会数目如何比较;

    (三)该局决定是否举办展览会的准则或评估机制;其中是否包括私营机构有否筹办同类展览会;及

    (四)该局举办的展览会当中,有多少个的主题和对象与同年由私营机构举办的展览会类似?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工商及科技局局长

*11. 刘慧卿议员问:


已获批予退休金的公务员或司法人员如再度受聘担任公职,或受聘于补助机构服务,当局通常在其担任有关职务期间暂停发放他们每月的退休金。然而,行政长官可行使酌情权,容许他们在有关期间继续领取退休金。就此,行政机关可否告知本会:
    (一)行政长官在决定是否行使酌情权前通常会考虑的因素;

    (二)过去3年,行政长官行使酌情权的个案数目、每宗个案涉及的退休人员姓名、其担任的公职/职位及获批准继续领取退休金的原因;及

    (三)鉴于有评论指有关人员在担任有关职务期间继续领取退休金属于收取双重福利及滥用公帑,当局会否考虑修订法例,以取消或收紧关于行政长官行使酌情权的条文;若会,提出修订的时间表;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公务员事务局局长

*12. 麦国风议员问:


据报,医院管理局("医管局")正制订一份药物名单,并计划要求公立医院的医生一律根据该份名单处方。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是否知悉医管局:
    (一)制订该份名单的原因及过程,以及该份名单的內容;

    (二)落实采用该份名单的时间表;

    (三)决定将药物纳入该份名单所根据的准则;

    (四)会否制订指引,让医生应病人要求处方该份名单以外的药物;若会,有关指引的详情;及

    (五)有否评估采用该份名单后,医管局的药物开支会否减少;若会,减少的原因以及幅度?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

*13. 吴亮星议员问: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广东省当局有否禁止持有其签发的《港澳私人小汽车入出內地行驶牌证》("牌证")的人士私下转让牌证;若然,內地有关当局有否就如何遏止有关违规转让与香港特区政府商讨或展开合作;若有商讨或进行合作,结果为何;及

    (二)当局有否接获市民对广东省当局签发牌证的程序、申请资格以及发证数量是否满足两地经贸交往需要等问题表达意见;若有,有否向广东省当局反映该等意见及所得的反应;若否,当局会否主动研究有关问题并向广东省当局表达意见?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

*14. 李华明议员问:


政府于本年6月招标出售5幅油站用地,并取消油站投标者须持有特别进口牌照或燃油供应合约的规定;有意进入零售市场的新经营者因而可选择向其他油公司买油,或把贮油设施设于境外。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多少间中标公司曾表示会在境外设置贮油设施,以及估计这些公司来年贮存在境外但供应本港使用的燃油数量;

    (二)有否评估燃油零售市场的竞爭会否因是次招标的结果而较以往激烈;若有,评估的结果;

    (三)鉴于油公司可把贮油设施设于境外,当局有何措施确保本港燃油储备量足够维持30天使用;及

    (四)政府与油公司是否订有协议,订明油公司须贮存足以应付本港需求的燃油数量;若然,协议的详细內容?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局长

*15. 杨孝华议员问:


新世界第一巴士服务有限公司的控股公司大股东于本年6月收购城巴有限公司的控股公司,并表示拟委托独立的专业顾问,检讨该两间专营巴士公司合作的可行方案。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评估该两间巴士公司合作所节省的开支会否提供巴士车费下调的空间;若有,评估的结果;若否,原因为何;及

    (二)有否接获该两间巴士公司提出重组巴士路线的建议,以及会否要求该两间公司把各自的巴士路线延展至现时只由对方公司提供服务的地区,以及联合推出巴士转乘优惠计划?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

*16. 单仲偕议员问:


《2003年版权(修订)条例》将于本年11月28日起实施。根据该条例,平行进口载有电脑程式的物品及进口后处理这些物品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将予免除,但有数类指明物品则属例外。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为实施该条例:
    (一)会否加强打击盜版活动,以防止有人借机以盜版货品伪冒平行进口物品;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二)会否加强公众教育及宣传工作,例如教导消费者分辨载有电脑程式的物品是平行进口抑或盜版;若会,详情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工商及科技局局长

*17. 蔡素玉议员问: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过去3年,每年有多少名非华裔人士申请成为香港永久性居民,其中多少人的申请获得批准,以及获批准人士的原本国籍和提出申请时的居港年期?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保安局局长

*18. 刘江华议员问:


上月26日深宵时分,一辆行驶中公共小巴的司机及乘客遭两名假扮乘客的匪徒行劫。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资料显示该两名匪徒可能是內地人士;若然,当局有否与內地有关当局加强交換情报,以打击这类跨境罪行;及

    (二)有何措施协助小巴业界防范同类劫案再次发生?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保安局局长

*19. 何锺泰议员问:


据报,一辆由货柜车改装而成的开斗货车在运送工字铁途中,货物滑出车斗,造成交通意外。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3年,涉及改装货车的交通意外共有多少宗;

    (二)现时有否法例规管改装货车;若有,详情为何;及

    (三)现时有否向货车司机发出运载货物指引;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当局会否考虑发出有关指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

* 以书面答覆的质询

III. 议员议案
  1. 改善公共交通收费制度


  2. 郑家富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本会促请政府就公共交通收费制度:

    (一)与各间专营巴士公司磋商如何改善现时的车费结构,并按车程距离厘定各条巴士路线的全程及分段收费水平,使车费结构趋于透明和合理,令每名乘客所付出的车费尽量公平;及

    (二)与各间公共交通机构研究发出通用于各机构的一日、一周和每月乘车证的可行性,以方便经常需要乘搭各种公共交通工具的本地乘客及游客,并同时减轻他们在交通费上的负担。

就郑家富议员议案提出的修正案
刘江华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本会促请政府"之后加上"尽快与各公共交通机构磋商,全面调低收费一成,恢复学生车船半价优惠,以及鼓励各交通机构合作提供更多联营优惠,并";及在"(一) 与各间专营巴士公司磋商如何改善现时的车费结构,"之后删除"并",并以"尽快修订《公共巴士服务条例》的车费等级表,重新厘定现有收费指引,并在不加重长途乘客负担的前提下,研究"代替。

就刘江华议员修正案提出的修正案
何俊仁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恢复学生车船半价优惠,"之后删除"以及";在"鼓励各交通机构合作提供更多联营优惠,"之后加上"以及尽快落实一套可加可减的公共交通票价调整程序和机制,";及在"尽快修订《公共巴士服务条例》的车费等级表"之后加上"及表內的路线组别安排"。

出席的政府官员: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

  • 普选行政长官及全体立法会议员

    涂谨申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 本会促请政府于本年年底发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制改革绿皮书,以落实在2007年普选行政长官及在2008年普选全体立法会议员,并尽快取消区议会委任议席及当然议席,还政于民。

    出席的政府官员:政制事务局局长



    立法会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