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2月11日(星期三)上午10时45分
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会议议程
文件编号 | 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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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C(2003-04)16 | 建议由2004年4月1日起,重组政府总部财经事务及库务局与稅务局的首长级架构,以便能更有效地配合政府的政策目标,确切反映各首长级职位在职责和工作量方面的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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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席人员: |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常任秘书长(库务)/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常任秘书长(财经事务)/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副秘书长(财经事务)/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副秘书长(库务)/稅务局副局长/稅务局部门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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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C(2003-04)17 | 建议由即日起,重新分配路政署副署长属下路政署总办事处和分区办事处三个政府工程师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点)及两个总工程师职位(首长级薪级第1点)的职务和职责,以提高运作效率,配合不断转变的服务需求和新推出的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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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席人员: | 环境运输及工务局首席助理秘书长(环境及运输)/环境运输及工务局首席助理秘书长(工务)/路政署署长/路政署副署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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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C(2003-04)18 | 建议由2004年4月1日起,在卫生署开设两个常额职位,包括一个属新设职系和职级的卫生防护中心总监职位(首长级薪级第4点)和一个首长级丙级政务官职位(首长级薪级 第2点),并删除三个常额职位,包括两个顾问医生职位(首长级薪级第4点/第3点/ 第2点)和一个卫生署副署长职位(首长级薪级 第3点),以作抵销;由其他科部/办事处调拨一些首长级职位往卫生防护中心;以及扩大卫生署助理署长(长者健康服务)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点)的职责范围,并把这个职位的职衔改为卫生署助理署长(个人卫生服务) (首长级薪级第2点),以便在该署设立卫生防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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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席人员: | 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副秘书长(卫生)/卫生福利及食物局首席助理秘书长(卫生)/卫生署署长/卫生署部门主任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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