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4月28日(星期三)上午9时
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会议议程
文件编号 | 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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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C(2004-05)1 | 建议由2004年6月1日起,把六个常额职位,包括一个政府经济顾问职位(首长级薪级 第4点)、四个首席经济主任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点)和一个管理参议署助理署长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点),长期调拨政务司司长办公室及财政司司长办公室,以便设立新的经济分析及方便营商处,统领经济分析和方便营商工作;以及调整总目142、总目148和总目152项下2004-05年度编制內的年薪总值上限,以便在无须额外开支的情况下转拨非首长级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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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席人员: | 行政署长/政府经济顾问/工商及科技局副秘书长(工商)/工商及科技局首席助理秘书长(工商)/财经事务及库务局(财经事务科)高级行政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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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C(2004-05)2 | 建议由2004年7月1日起,在政府总部环境运输及工务局环境及运输科开设一个首长级甲级政务官常额职位(首长级薪级第6点),职衔定为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常任秘书长(环境),负责环境范畴的工作;以及更改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常任秘书长(环境及运输)职位的职衔,并重新分配这个职级属首长级甲一级政务官职位(首长级薪级第8点)的职务,负责运输范畴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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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席人员: | 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常任秘书长(工务)/两名署理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常任秘书长(环境及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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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C(2004-05)3 | 建议由2004年7月1日起,在政府总部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开设两个编外职位,包括一个首长级乙级政务官职位(首长级薪级第3点) 和一个首长级丙级政务官职位(首长级薪级 第2点),为期两年,以应付因地铁有限公司与九广铁路公司的合并建议而增加的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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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席人员: | 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常任秘书长(工务)/署理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常任秘书长(环境及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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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C(2004-05)4 | 建议由2004年7月1日起,在路政署开设两个编外职位,包括一个首席政府工程师职位(首长级薪级第3点)和一个总工程师职位(首长级薪级第1点);以及调配主要工程管理处 一个总工程师常额职位(首长级薪级第1点),两项安排均为期六年,以规划和实施港珠澳大桥工程计划和相关的道路基建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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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席人员: | 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常任秘书长(工务)/署理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常任秘书长(环境及运输)/路政署署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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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C(2004-05)5 | 建议由2004年7月1日起,把土木工程署和拓展署合并为新的土木工程拓展署,并合理地调整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工务科的首长级编制,为新部门提供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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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席人员: | 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常任秘书长(工务)/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常任秘书长(规划及地政)/土木工程署署长/拓展署署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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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C(2004-05)6 | 建议分别由即日起和2006年4月1日起,删除政府总部香港经济贸易办事处两个首长级丙级政务官常额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点);由即日起把一个海事处助理处长常额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点)转拨海事处;以及重新分配香港经济贸易办事处部分首长级职位的职务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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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席人员: | 工商及科技局常任秘书长(工商)/工商及科技局副秘书长(工商)/工商及科技局首席行政主任(工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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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C(2004-05)7 | 建议在工业贸易署开设三个编外职位,包括一个首长级乙一级政务官职位(首长级薪级 第4点)和两个首长级丙级政务官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点)/职级相等于首长级薪级第2点的非公务员职位,为期15个月;同时把工业贸易署2004-05年度常额编制內所有非首长级职位按薪级中点估计的年薪总值上限提高19,517,376元,即由205,805,000元增至225,322,376元,从而开设35个有时限的非首长级职位,成立专责小组,以便香港主办世界贸易组织第六次部长级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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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席人员: | 工商及科技局常任秘书长(工商)/工业贸易署署长/工业贸易署副署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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