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 通过2004年1月9日举行的第十二次会议的纪要
(立法会CB(2)967/03-04号文件)
|
II. | 续议事项
內务委员会主席汇报与政务司司长会面的情况
|
III. | 立法会先前会议的续议事项
法律事务部就根据《议事规则》第54(4)条交付內务委员会处理的法案所拟备的报告
《2003年职业训练局(修订)条例草案》
(立法会LS32/03-04号文件)
|
IV. | 将于2004年2月4日、5日及6日立法会会议席上处理的事项
|
| (a) | 质询
|
| (b) | 议员议案
致谢议案
上述议案由刘健仪议员动议。(议案措辞已于2004年1月12日随立法会CB(3)302/03-04号文件发出。)
请议员讨论"行政长官二零零四年施政报告致谢议案辩论的建议政策范畴组合"。
(行政署长2004年1月8日的函件(立法会CB(2)992/03-04(01)号文件))
|
V. | 法案委员会及小组委员会报告
与2004年立法会选举有关的附属法例小组委员会报告
小组委员会主席许长青议员作口头汇报。
|
VI. | 法案委员会/小组委员会的情况
(立法会CB(2)993/03-04号文件)
|
VII. | 议事规则委员会提交的文件
因委员会会议在指定开始时间15分钟內未有足够法定人数而取消会议
(立法会CROP17/03-04号文件)
|
VIII. | 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