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內务委员会

2004年5月7日举行的第二十四次会议

议 程

I.通过2004年4月30日举行的第二十三次会议的纪要
(立法会CB(2)2235/03-04号文件)

II.续议事项

內务委员会主席汇报与政务司司长会面的情况

III.立法会先前会议的续议事项

2004年4月30日在宪报刊登并于2004年5月5日提交立法会会议席上省览的附属法例法律事务部报告
(立法会LS74/03-04号文件)

IV.尚待內务委员会作出决定的法案

《2004年专业会计师(修订)条例草案》
(财经事务委员会就有关《2004年专业会计师(修订)条例草案》的政策事宜提交的报告(立法会CB(1)1721/03-04号文件))

[先前发出的文件:
法律事务部于2004年4月16日向內务委员会提交的《2004年专业会计师(修订)条例草案》报告(立法会LS60/03-04号文件)随附于后;及 于2004年4月23日举行的內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纪要节录(立法会CB(2)2252/03-04(01)号文件)随附于后。]

V.将于2004年5月12日立法会会议席上处理的其他事项

(a)质询 (立法会CB(3)579/03-04号文件)

(b)法案 -- 恢复二读辩论、委员会审议阶段及三读

《2004年收入条例草案》

VI.将于2004年5月19日立法会会议席上处理的事项

(a)质询 (立法会CB(3)580/03-04号文件)

(b)法案 -- 首读及动议二读

迄今并未接获有关的预告。

(c)政府议案

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根据《定额罚款(刑事诉讼)条例》动议的决议案
(决议案措辞已于2004年4月30日随立法会CB(3)567/03-04号文件发出。)
(立法会LS75/03-04号文件)

(d)议员议案

(i)邓兆棠议员动议的议案

邓兆棠议员已获分配辩论时段。

(ii)由何俊仁议员动议的议案

何俊仁议员已获分配辩论时段。

VII.法案委员会/小组委员会的情况
(立法会CB(2)2244/03-04号文件)

VIII.其他事项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2
2004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