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內务委员会

2004年6月25日举行的第三十次会议

议 程

I.通过2004年6月18日举行的第二十九次会议的纪要
(立法会CB(2)2902/03-04号文件)

II.续议事项

內务委员会主席汇报与政务司司长会面的情况

III.立法会先前会议的续议事项

2004年6月18日在宪报刊登并于2004年6月23日提交立法会会议席上省览的附属法例法律事务部报告
(立法会LS88/03-04号文件)

IV.将于2004年6月30日立法会会议席上处理的其他事项

质询
(立法会CB(3)746/03-04号文件)

V.将于2004年7月7日立法会会议席上处理的事项

(a)质询
(立法会CB(3)747/03-04号文件)

(b)法案 -- 首读及动议二读 迄今并未接获有关的预告。

(c)法案 -- 恢复二读辩论、委员会审议阶段及三读

(i)《2003年城市规划(修订)条例草案》

(ii)《土地业权条例草案》

(iii)《2002年教育(修订)条例草案》

(iv)《2003年领养(修订)条例草案》

(v)《2001年人体器官移植(修订)条例草案》

(vi)《2003年公司(修订)条例草案》

(vii)《2004年刑事诉讼程序(修订)条例草案》

(d)政府议案

迄今并未接获有关的预告。

(e)议员法案 -- 恢复二读辩论、委员会审议阶段及三读

《2004年专业会计师(修订)条例草案》

(f)议员议案

(i)就"专责委员会报告"动议的议案

上述议案由罗致光议员动议。(议案措辞已于2004年6月23日随立法会CB(3)759/03-04号文件发出。)

(ii)由田北俊议员动议的议案

田北俊议员已获分配辩论时段。

(iii)由吴亮星议员动议的议案

吴亮星议员已获分配辩论时段。

(iv)告别议案

上述议案由內务委员会主席刘健仪议员动议。(议案措辞已于2004年6月23日随立法会CB(3)760/03-04号文件发出。)

VI.法案委员会及小组委员会报告

(a)《2002年教育(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立法会CB(2)2891/03-04号文件)

(b)《土地业权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立法会CB(1)2219/03-04号文件)

(c)《2003年城市规划(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立法会CB(1)2213/03-04号文件)

(d)《2001年人体器官移植(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立法会CB(2)2802/03-04号文件)

(e)《2002年刑事司法管辖权条例(修订第2(2)条)命令》的草稿小组委员会报告
(立法会CB(2)2921/03-04号文件)

(f)《2003年联合国制裁(利比利亚)规例》小组委员会报告
(立法会CB(2)2892/03-04号文件)

(g)与2004年立法会选举有关的附属法例小组委员会报告
(立法会CB(2)2922/03-04号文件)

(h)《2004年食物及药物(成分组合及标签)(修订)规例》小组委员会报告
(立法会CB(2)2904/03-04号文件)

(i)青少年司法制度小组委员会报告
(立法会CB(2)2895/03-04号文件)

VII.法案委员会/小组委员会的情况
(立法会CB(2)2900/03-04号文件)

VIII.经济事务委员会考察团研究海外国家在港口及机场管理、机场私有化及主题公园管理方面的经验考察报告
(立法会CB(1)2216/03-04号文件)

IX.其他事项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2
2004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