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內务委员会

2003年10月31日举行的第四次会议

修订议程

I.通过2003年10月24日举行的第三次会议的纪要
(立法会CB(2)181/03-04号文件)

II.续议事项

內务委员会主席汇报与署理政务司司长会面的情况

III.立法会先前会议的续议事项

2003年10月24日在宪报刊登并于2003年10月29日提交立法会会议席上省览的附属法例法律事务部报告
(立法会LS10/03-04号文件)

IV.将于2003年11月5日立法会会议席上处理的其他事项

(a)质询
(立法会CB(3)101/03-04号文件)

(b)政府议案

公务员事务局局长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第34(2)条就《2003年香港大学规程(修订)(第2号)规程》动议的决议案
(决议案措辞已于2003年10月30日随立法会CB(3)110/03-04号文件发出。)

V.将于2003年11月12日立法会会议席上处理的事项

(a)质询
(立法会CB(3)102/03-04号文件)

(b)法案 -- 首读及动议二读

迄今并未接获有关的预告。

(c)政府议案

迄今并未接获有关的预告。

(d)议员议案

(i)就"改善公共交通收费制度"动议的议案

上述议案由郑家富议员动议。(议案措辞已于2003年10月30日随立法会CB(3)108/03-04号文件发出。)

(ii)就"普选行政长官及全体立法会议员"动议的议案

上述议案由涂谨申议员动议。(议案措辞已于2003年10月30日随立法会CB(3)109/03-04号文件发出。)

VI.法案委员会及小组委员会报告

(a)《边境建设稅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立法会CB(1)193/03-04号文件)

(b)《2003年香港考试及评核局(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立法会CB(2)191/03-04号文件)

VII.法案委员会/小组委员会的情况
(立法会CB(2)198/03-04号文件)

VIII.提名议员以便任命为调查政府与医院管理局对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爆发的处理手法专责委员会委员

[先前发出的文件:
(筹备成立调查政府及医院管理局处理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事宜专责委员会的小组委员会,于2003年10月17日內务委员会会议提交的报告的节录(立法会CB(2)200/03-04(01)号文件)随附于后;及
2003年10月17日举行的內务委员会的会议纪要的节录(立法会CB(2)200/03-04(02)号文件)随附于后]

IX.选举一名议员填补议事规则委员会席位的空缺
(于2003年10月24日举行的內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纪要第36段)

[先前发出的文件:
(立法会CROP5/03-04号文件已于2003年10月23日随立法会CB(2)166/03-04号文件发出)]

X.食物安全及环境卫生事务委员会前往日本进行的海外职务访问

事务委员会主席李华明议员作口头汇报。

XI.其他事项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2
2003年10月30日